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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符合机构改革的精神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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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4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这符合机构改革的精神吗?
最近看到一个省级政府部门填报的两份“专项控制商品购置申请表”,要购买的家具用品一应齐全:柜有菜柜、茶柜、食品柜、床头柜、杂品柜、综合柜、三门穿衣镜柜、三斗门衣柜等多种;桌有二斗桌、三斗桌、马鞍形五斗桌、大型九斗桌、内方外圆桌等规格;椅有大型藤椅、藤餐椅、单人和双人藤沙发、木沙发等种类;还有各种床、衣架、电器等等,洋洋数百件(套),价值三万六千八百多元。申请购置的理由是这样注明的:因机构改革,新领导同志办公室、家里办公室、会议室、餐厅、卧室需用。多么排场又多么离奇啊!
本来,机构精简了,人员精干了,经费开支理应减少。办公用具能调剂使用的应调剂使用。即使有某些沿用的规章制度,也不能违背勤俭节约的精神。规定允许的,未必就是必需的、急需的。用公家的钱一定要做到精打细算,从严掌握。特别是给新走上领导岗位的同志配置这么一套新家具,不是给他们帮倒忙吗?不正好同机构改革的要求相悖吗?   帅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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