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阅读
  • 0回复

适当提高财政集中程度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6
第5版()
专栏:

适当提高财政集中程度
王积业
我们是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国家。计划经济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是国家能够集中足够的财力物力用于发展经济的急需,办成几件对全局起关键作用的大事。从财力来说,这就要求国家保持适当的财政集中程度,使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有合理的比重。
统一认识,集中资金,确保国家重点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经济调整取得了很大成效。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的比例关系基本协调,消费和积累的比例关系趋向合理,工农业生产发展较快,整个经济稳步增长。1982年同1978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3%,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6.3%。但是,1979年到1981年,国家财政收入不仅没有相应地增加,反而有所减少,呈现负速度。1982年由下降转为回升,但回升幅度很小,国家集中财力过少。资金严重分散,已成为当前经济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这种局面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扭转,将危及九十年代的经济振兴。
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如果让资金继续分散,固定资产投资将更难控制。去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已达845亿元,突破调整计划15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为555亿元,突破计划110亿元,是历史上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也是突破国家计划最多的一年。今年头五个月,这种膨胀的势头,还在继续往上冒。这就会造成物资供应紧张,增大交通运输的压力。
资金严重分散,会使消费基金难以控制。近几年来,工资、奖金的增长一直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这在一定时期里是可以的,当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基本协调以后,工资、奖金和劳动生产率增长之间应当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国家拥有必要的财力用于扩大再生产,这是经济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当前,工资、奖金的增长继续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这就必然引起社会购买力大大超出商品可供量,导致商品库存保障供应能力的减弱,从而影响市场物价稳定。
资金严重分散,预算外资金增加,助长了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1979年至1982年,国家财政收入下降,而预算外资金大幅度增加,由1978年的371亿元增加到1982年的650亿元,四年间增长75.2%,平均每年增长15.1%。预算外资金大都用于发展一般加工工业和非生产性建设,进一步加剧了能源和原材料供应的紧张状况。
国家财力不足,资金严重分散,由此而来的是重工业尤其是一般加工工业的膨胀,这会导致重工业挤轻工业、加工工业挤基础工业、非生产性建设挤生产性建设,最终影响经济增长速度。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资金严重分散,会使重点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得不到保证。重点建设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九十年代经济振兴,必须在八十年代打好基础,这就要进行重点建设。但是,重点建设规模大,需要资金多,建设周期长,近期只投入而不产出。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国家集中资金进行建设。问题是,近几年国家预算内投资一直在下降。1982年能源工业投资虽有增加,但在投资总额中占的比重不但没有上升,反而由上年的20.6%下降到18.3%。这不利于集中必要的资金保证重点建设。赵紫阳总理在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指出:“资金的严重分散,使基本建设的总规模控制不住,重复建设、盲目建设的现象有所增加,消费基金的增长也难以控制,特别是滥发奖金、滥发实物和补贴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这种状况无论如何不能再继续下去了。否则国家的重点建设就上不去,经过很大努力恢复起来的正常经济秩序和比例关系有可能重新被打乱,中央重大决策和措施就不可能贯彻落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不能顺利地进行。”这段话切中时弊,非常重要。当前,全党要统一思想,认识资金严重分散的危害,采取有力措施适当提高财政集中程度。
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集中财力可以从多方面考虑,当前最重要的还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使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占有合理的比重。这是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怎样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财政集中到什么程度才算合适?这个问题要从我国的国力和四化建设的任务出发,认真地加以研究。
从我国历史情况来看,财政收入(不含国外借款和预算外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比例,1953年至1978年平均为34.2%,近四年有所下降,平均为27.6%。过去,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在财力集中与分散的问题上有集中过多的弊病。根据财政集中程度的制约因素和今后经济发展需要,我们认为,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在28%到30%的界限之内比较适宜,这比历史上平均33—34%的比重低得多,是可以达到的。
实现上述要求,从根本上说,就得调整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尤其是新增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我国每年创造的国民收入,除了少量处于生产过程中如农业中的森林增长、牧畜增重,工业中的在制品等不参加直接分配外,绝大部分可用于直接分配。在可供直接分配的国民收入中,根据估算,1982年国家财政所得比重与1953年至1978年期间平均所得比重相比下降9.7%,企业所得比重增加3.8%,个人所得比重增加4.9%。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国家为了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扶持农业生产,对若干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实行补贴,补贴总额1982年已达320亿元,相当于财政收入的30%。加上近几年工业企业经济效益不够好,物质消耗增加,也影响财政少得。因此,提高财政集中程度,一方面要提高经济效益,努力降低工业生产的物质消耗,降低成本,以增加国民收入;一方面要使职工工资、奖金的增长,低于企业利润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幅度,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农民收入的增加,要靠发展生产,不能再靠提高农副产品价格。此外,对价格补贴要进行认真清理和整顿,使之逐步减少。企业利润留成偏高,应适当有所降低,以确保中央财政收入有所增加。
用好资金,保证重点建设
适当提高财政集中程度,首先是为了保重点建设,这一点要明确,一定要下这个决心。因为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周期长,现在不搞,会贻误时机。要提高认识,增加紧迫感。近几年能源生产情况是,原油产量一直在1亿吨水平上踏步不前,由于水电建设周期长,一次性能源增产全靠煤炭,压力很大。能源工业这个重点得到保证以后,还必须在节能上下功夫。为着实现2000年宏伟战略目标,大力节约能源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远方针。在思想上要重视起来,对节能要有紧迫感,要制定节能长远规划,并规定适合我国情况的能源政策。对耗能高、效益差的企业要坚决进行整顿。缺少能源的地区要严格控制耗能工业的发展。总之,要把集中起来的资金首先用于加快能源建设,同时要十分强调节能。生活用能源特别是电,要有明确的方针。生产不能单纯强调高度自动化,应该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建设省能型工业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把集中起来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更大的效益。
集中起来的资金,首先用于保证重点建设,这就要求所有重点建设项目都要切实做好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办事,在计划安排上要分批分期进行,搞好重点建设的配套,确定重点建设投资和一般项目投资的合理比例。一般建设项目要根据能源供应的可能来安排,不能先搞建设而不考虑能源,或者把能源供应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国家身上。另一方面,必须认真清理在建项目。只减投资不下项目,不仅收不到预期效果,反而会拉长建设周期,降低投资效果。因此,清理在建项目,就是要停建、缓建一批项目,特别是那些计划外自筹投资项目。即使是计划内项目,也要进行清理。总的来说,既要保证重点,又要控制建设规模;既要强调重点,又要兼顾一般。这是一条历史经验。过去犯错误,在于一强调重点就不控制建设总规模,结果是重点挤一般,造成主要比例关系严重失调。所以说,既不能不顾一切上重点,也不能大家齐头并进,那在事实上就没有重点。而没有重点就没有发展。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实现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是安排宏观经济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