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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敢抓敢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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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6
第8版()
专栏:群言录

何为“敢抓敢管”
焦仁贵
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某单位敢抓敢管,对于多占住房而不退的同志加倍收房租,某单位领导坚决贯彻中纪委公开信精神,对“七一”前拒不退出多占住房的干部实行经济制裁,按其超出部分,加倍罚款……。这类消息,报上刊载,自然是以纠正住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的典型而表扬的。可是看了以后,心里总不是个味,这样的单位也被冠以“敢抓敢管”,这样的措施也用以“坚决”二字,未免有点过誉了。如果还没有忘记公开信关于“七一”前要坚决清退多占住房的要求的话,似无必要来宣扬这样的典型的。
对于表扬,贵在于听其言,观其行,视其效果。看他们是否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坚决,措施得力,是否出色地完成了党交给的任务,是否达到了党所要求的效果。如不是这样,说明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是不当表扬的。就纠正分房住房的不正之风而言,中纪委要求坚决清退,不准以任何借口多占住房,目的在于从根本上、从思想上彻底纠正。显然,这是一场“攻坚战”,在这场“攻坚战”中,有许多单位冲破阻力,克服困难,坚决按照中纪委的要求,收回了多占的住房,这才是应当表扬的典型。用经济手段能达到清退的目的,也是可取的。如果收了费,多占房者不在乎,那就无异于降低执行政策的标准。因为,正是这种不下决心清退,代之以经济“制裁”的结果,造成了“夹生饭”。我们纠正不正之风的目的,在于刹住邪风,提高党的威信,提高干部的觉悟,解决群众的困难。而那样做的效果,看起来多收了几个钱,实际上却使一些人多占住房的邪风得以变相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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