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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渠道集资办学 加速普及初等教育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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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7
第1版()
专栏:社论

多种渠道集资办学 加速普及初等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1980年《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全国在八十年代要基本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在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亿人口的大国里普及初等教育,需要筹集相当数量的教育资金。目前我国财政还不富裕,如何从实际出发,解决好普及教育的经费,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总结建国以来的经验,发展普通教育事业,完全由国家包下来是不可能的。但是,把普通教育所需的经费,完全推给群众去负担,也是行不通的。3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正确的方针应该是坚持“两条腿走路”,通过多种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就是说,除了中央和地方要逐步增加教育经费,提高教育事业费和基建投资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例外,还要大力调动企事业、农村社队和社会各方面集资办学的积极性。
近几年,不少部门、省(市、区)、县的党政领导克服了忽视教育的“左”的思想影响,增加了智力投资。例如,福建省1982年全省普通教育经费比1981年增长17.1%,江苏省今年安排的教育经费占地方财政支出的25.54%,其它许多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教育经费。这说明,开发智力,发展教育,已开始引起各地的重视。但是发展是不平衡的。当前,轻视教育尤其是轻视基础教育的思想,还有相当的影响。应该看到,中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小学教育又是基础中的基础,为四化建设培养人才以及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科学文化、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都要以此为重要的起点。可以这样说,普及初等教育是开发十亿人的智力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项最基础的工作,是关系到我们国家和民族未来的百年大计。从现在起,我们一定要尽可能地加快普及初等教育的步伐。要舍得花钱办教育,宁可少办些其它事业,特别是减少计划外重复建设项目,也要把教育办好。当然,我们也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教育与经济建设的关系。既要看到增加教育投资、发展教育事业对经济建设的巨大作用,又要看到教育的发展是受经济发展制约的。在当前,要求国家对教育投资增加太多太快,是不现实的。
普及教育是整个社会的事业,应该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办。在我国,广大群众有办学的好传统,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集资办教育。现在广大群众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和生活的日益提高,办教育的积极性和能力也越来越高。例如,山东省4年来用于农村校舍改造和建设的总投资达四亿九千余万元,其中社队和群众投资占75%。有人担心,这样做会不会增加群众负担?我们认为,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适当负担一点教育经费是完全可以的。只要筹集的钱是真正用在办教育上,为子孙后代办好事,用群众的力量发展群众的教育事业,群众是愿意的。因此,对农村社队和群众自愿集资办学不应视为“不合理负担”。厂矿、企事业单位也不能把集资办学视为“额外负担”。为了防止出现乱摊派的弊病,对社会集资办学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条例,根据城乡不同情况,采用不同办法筹集教育资金。
教育资金来之不易,教育部门要切实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力争少花钱多办事,讲求社会效益。各地应集中力量限期做到“校校无危房,班班有教室,学生人人有课桌凳”,并逐步改善其它办学条件。对于那些挪用、滥用教育经费的现象以及贪污盗窃行为,要坚决揭露,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必须绳之以法。
普及教育要解决的问题很多,但最主要的是解决各级党政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最近,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全国普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各地党委要象抓能源交通、抓经济工作那样来抓普通教育工作。并说,这是考核一个党委对现代化的理解和领导水平的标准之一。我们相信,只要各地党政领导重视,加强领导,善于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普及教育的经费和其它各种实际问题,在八十年代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是可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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