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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县发生一起严重破坏专业户生产事件 七职工向农民承包水面投毒造成损失两万元 农民强烈要求政府严肃处理违法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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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29
第1版()
专栏:

宿县发生一起严重破坏专业户生产事件
七职工向农民承包水面投毒造成损失两万元
农民强烈要求政府严肃处理违法分子
本报讯 通讯员张林报道:安徽省宿县在今年6月21日,发生了一起严重破坏专业户渔业生产的事件,使永安区大许公社代楼大队四个水产养殖专业户遭受了2万余元的损失。
位于代楼大队境内的双庆河,有一段约70亩的水面。1980年8月,这个大队与县水产局签订联养合同,投资1,458元购买8万尾草鱼、鲢鱼苗投放水面饲养。1982年3月,大队将这段水面承包给戴洪桃、邢贵三等四户农民,规定除偿还成本和每年向大队交300元承包费外,剩余收入全部归承包者。
四户农民承包以后,在县外贸局的帮助下,于去年5月花1,100元从河南买来两吨大河蚌,放入水中准备育珍珠。今年4月,他们又贷款8,900元,从无锡买来70万只小河蚌放入水中箱养,打算到今秋为全县提供育珠蚌苗。在四户农民精心饲养管护下,鱼、蚌生长很好。据县水产和外贸部门鉴定,这70亩水面,按全县养鱼水面每年平均亩产37斤成鱼计算,三年可捕鱼7,700多斤,价值6,500多元。70万只小河蚌,除去10%的自然死亡外,按每只两分钱计算,折款12,000多元;如到秋天每只可卖一角钱,按成活60%以上计算,将收入42,000多元。
正当这四户农民满怀喜悦争取丰收的时候,一场灭顶之灾降临了。6月21日下午一点多钟,灰古区粮站职工姜清元、丁克杰、张勇军、解虎等七人合谋“逮些鱼吃”,便骑着自行车,带着毒药来到四户农民承包的河边,将毒药撒入水中,空药瓶丢进河里。这七个人的违法行为当即被永安公社李庄大队社员张万金发现,大喊着追赶到灰古区粮站,将他们抓获。下午三点多钟,河中小鱼开始死亡。晚六点多钟,大鱼小鱼大量死亡,最大的有三、四斤重。就这样,药效一直持续了一个多星期,到6月28日,县外贸局沈维贤等四人到现场检查,看到死鱼漂满河面,70万只小河蚌和两吨大河蚌死亡95%以上。这起毒鱼事件沉重地打击了这四个刚刚投入水产养殖业的专业户。四个家庭的老老小小,吃不下饭,睡不好觉,不少人失声痛哭。
戴洪桃等四户农民强烈要求政府严肃处理破坏养鱼的违法者,让姜清元等人赔偿经济损失。宿县县委、县政府对这件事十分重视,现在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县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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