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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委员指出 严厉打击刑事罪犯是政治领域的敌我斗争 要强化专政职能,依靠人民群众,从重从快惩处刑事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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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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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委员指出
严厉打击刑事罪犯是政治领域的敌我斗争
要强化专政职能,依靠人民群众,从重从快惩处刑事罪犯
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今天继续分组讨论社会治安问题。委员们纷纷指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是政治领域中的敌我斗争,我们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
委员们在分组会上发言热烈。他们指出,对刑事犯罪分子,要依照法律从重从快惩处,尤其对那些罪行特别严重的、情节特别恶劣的,要坚决给以最严厉的制裁。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搞好社会治安,推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许多委员指出,运用专政手段依法严惩犯罪分子是综合治理的首要一条。首先要有政法公安机关的威慑力量,对犯罪分子实行坚决打击,再辅之以其他办法,才能收到综合治理的效果。委员们还谈到,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实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虽然已经提了多年,但是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今后应当坚决把这一方针付诸实施。政法公安部门要纠正过去对刑事犯罪分子打击不力的状况,坚决打击敌人、保护人民。
委员们在发言中强调,要狠狠打击那些流氓犯罪团伙分子。他们指出,这些人是新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社会渣滓,是害群之马。他们杀人越货,强奸妇女,放火爆炸,劫机劫车,以残酷的手段残害无辜群众,具有疯狂的破坏性和极大的危害性。对于这些人,我们必须依法实行从重从快惩处。这样,才能伸张正义,压倒邪恶,使敌人震慑,人民高兴;才能挽救那些受到毒害的青少年,帮助他们分清敌我,从而使全体人民有一个长期安定的社会环境从事四化建设。
委员们在讨论中还谈到,在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国际环境十分复杂的条件下,国家的专政职能不能削弱,而应当继续强化。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同时,也要放手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整顿和健全基层治安保卫组织。委员们表示相信,坚决贯彻对刑事犯罪分子实行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专政职能,同时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同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就一定能较快地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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