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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处决抢劫团伙刘斌等5名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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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2
第4版()
专栏:

上海处决抢劫团伙刘斌等5名罪犯
新华社上海9月1日电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一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抢劫团伙。这个团伙的刘斌等五名罪犯已于8月30日被处决,其他4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这个团伙的9名罪犯中,有6名曾多次因违法犯罪被劳动教养或判过刑,但他们不思悔改,纠集一起,结成团伙,继续犯罪。6月12日晚,主犯刘斌和刘耀华纠集了耿永宽、徐文华、曹致元、吴秋林、沈抗键等罪犯,携带三角刮刀、匕首、弹簧刀等凶器,到一户姓浦的居民家中作案。刘斌敲开门后,刘耀华等一拥而上,威逼开门的居民陈慧昌说出浦家的住房。陈慧昌不畏强暴,拒绝指认。罪犯耿永宽当即掏出刮刀,凶狠地将陈慧昌刺伤。居民应裕康闻声下楼,痛斥歹徒暴行,又被这伙歹徒刺伤。
公安民警和工人纠察队员闻讯后,迅速赶来,刘斌等罪犯亮出凶器,公然拒捕。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确认,刘斌等结伙持械抢劫,当场刺伤群众两人,又公然拒捕,刺伤民警两人,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危害极大,应予依法严惩,判处刘斌、刘耀华、耿永宽、徐文华、曹致元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斌、耿永宽、徐文华、陈光明四犯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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