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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意见,是肃清“专案”遗风的钥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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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3
第5版()
专栏:

认真对待当事人的意见,是肃清“专案”遗风的钥匙
“专案”遗风未绝,我认为原因有四:一、有整人之心、无求实之意的人还存在。二、有的同志还未摆脱“阶级斗争为纲”的束缚,总觉得听取本人意见是“界限不清”,替“被告”说话是“立场不稳”。三、有些同志办案图省事,不求“治病救人”,有单纯惩罚的观念。四、有的领导者家长作风严重,只能顺从,不能违逆,听不得不同意见。
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专门有“辩护”一章,《党章》也规定本人有参加会议和申辩的权利。这是肃清“专案”遗风的钥匙。
今年6月,本客运段发生一起旅客轻伤事故,伤者先说是责任在11号岗位,后又改说是10号岗位,有关列车员不服。个别领导人主张只凭伤者的说法定案,说什么“不服是不虚心”。我们(临时代理车队负责人)觉得“不服是因证据不足,不能草率定案”。后经深入访问有关列车员和旅客,取得了充分证据,处理意见也请有关本人签注意见。受处分者心服口服。可见,认真对待本人意见,不仅不妨碍处理问题,而且能促进正确处理问题,避免错误。
态度的好坏是要看的,但不能只看表面的软硬,主要应看实事求是的诚意。歪曲事实、提供假证的话语再甜,也是不老实;坚持事实的话语再刺,也还是老实的。有些领导同志往往把这条重要的是非原则弄颠倒了。要做到认真对待本人意见,领导同志首先要端正思想路线,克服家长作风。西安铁路分局西安客运段工会 邹宝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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