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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克清号召广大妇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珍惜自己神圣权利 坚决同歧视和残害妇女儿童现象作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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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4
第1版()
专栏:

康克清号召广大妇女自尊自爱自重自强珍惜自己神圣权利
坚决同歧视和残害妇女儿童现象作斗争
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康克清9月2日在中国妇女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报告时,号召广大妇女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坚决同歧视和残害妇女儿童的现象作斗争。
康克清说,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地位大大提高;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宪法和法律的保护下,逐步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得到了实现,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重男轻女的封建残余思想和传统偏见有所抬头。有些地方和单位,在吸收妇女参加学习、工作以及选拔妇女干部时,或明或暗地提出苛求,加以限制;在生产劳动中忽视对妇女的劳动保护;干涉妇女自由恋爱,包办买卖婚姻的现象相当普遍。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溺弃女婴、侮辱妇女、虐待生女孩的母亲、拐卖和残害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至今时有发生。
康克清在分析出现这些现象的主客观原因后,号召广大妇女要学习法律,懂得法律,珍惜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她说,广大妇女要懂得,实现这些权利既要依靠党和国家的支持、帮助,更要依靠妇女自身的团结和努力。她说:我们要自尊、自爱、自重、自强,勇敢地捍卫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绝不向邪恶势力低头,不受封建残余思想的束缚,不当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俘虏,不做丧失人格、国格的事情。
康克清说,今冬明春全国各地将开展以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月。广大妇女干部、妇女儿童工作者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都要积极参加这一活动。要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破除歧视妇女儿童、损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陈规陋俗,改善妇女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关心和保障妇女的切身利益。她还殷切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各种残害妇女儿童的现象要仗义执言,敢于斗争。她提出,应当在整个社会造成一种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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