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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高考舞弊案透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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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4
第3版()
专栏:

进贤县高考舞弊案透视
本报记者高新庆 赵相如
全国罕见的江西省进贤县高考舞弊案的策划者和包庇者们,已经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进贤县的人民拥护这一处理,同时又提出这样的问题:进贤县发生如此严重的高考舞弊案件是偶然的吗?
问题存在已久了。自1977年改革高考招生制度以来,这个县多次发生高考舞弊事件,一次比一次严重,但都不了了之,于是,于火根等人胆子越来越大。
现已查明,这次高考舞弊案的策划者和包庇者们是:县文教局长于火根,副局长傅胜利、邹永华,县公安局长李国文,副县长胡阶德,县委组织部长万庚生等人。单是这一串名单,就够吓人的了。他们在一个地方是掌握实权的人物啊!这些人串起来干坏事,还不严重吗?
事件的中心人物于火根何许人也?原来是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校工。此人精于钻营,十年动乱中,爬上了县革委会教育组副组长的位置。粉碎“四人帮”以后,又被提升为县文教局局长。多年来,他紧紧抓住民办教师转正、职工调整工资、学校招生、教师分配调动、教育经费分配使用这5张“王牌”,控制了进贤县教育大权。顺他者昌,逆他者降、调、撤,成为进贤县教育界的一个“祸根”。在他们一伙的控制下,党的教育方针得不到贯彻执行,不少学校学风越来越坏。为了追求升学率,于火根等人不惜采取舞弊手段。在1977、1978年两年中,于火根共开具135人名单,要当时评卷带队人予以照顾。原进贤县委书记的儿子成绩很差,只有初中文化程度,但于火根等人通过舞弊使其录取,后因成绩太差跟不上班,被迫退学。于火根采用这一系列手段讨好上级,作为向上爬的“阶梯”。县招生委员会副主考、公安局长李国文为他的儿子及其关系户考试舞弊四处活动,带头严重违反考场纪律。县招生办主任、副主考、文教局副局长傅胜利与于火根等串通一气,积极参与纵容舞弊,打击坚持正义的监考老师。分管文教卫生工作的副县长胡阶德,由于文化水平太低,对上述人员盲目信任,严重失职。这样一些人掌握了进贤县教育和监考的领导权,党的教育方针怎么能认真贯彻呢?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教训。
学风问题实际上是党风问题。据群众检举揭发,于火根还有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方面的问题。李国文还有利用手中掌握的户口权,大量接受贿赂,建造高标准的“李公馆”等问题。高考舞弊事件,只不过是他们严重败坏党纪的一个方面。
进贤县是否就这么几个人的问题呢?群众揭发了其他一些领导干部、包括县委的某些领导干部以及原在进贤县工作、现在已经“高升”、调出的某些干部的严重问题。
进贤县人民群众揭发,于火根等人有一个“关系网”保护着。现在,于火根一伙已经受到应有的惩处,保护他们的“关系网”也到了该打破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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