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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犯罪分子大得人心 全国妇代会代表热烈拥护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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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4
第4版()
专栏:

严惩犯罪分子大得人心
全国妇代会代表热烈拥护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
本报讯 记者晓渡、沈纯报道:9月3日,参加全国第五次妇代会的各个代表团讨论邓颖超同志代表中共中央的致词,联系当天报纸上发表的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大家感到非常振奋,对这个决定表示热烈拥护。
许多代表在发言中,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解放斗争的许多成就,都感到光荣和自豪。同时,代表们指出,由于十年动乱的影响,由于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还存在和资产阶级思想腐蚀,一些在新中国已破除的坏风气、劣习又有抬头,沉渣泛起。大家深恶痛绝地说到一些严重残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在有些地方又出现了,有的地方还比较严重。她们说,我们妇女干部对这些现象不能熟视无睹,要对妇女进行教育,对这些坏事进行干预和斗争。
林丽韫同志说,新中国成立后,一举摧毁了旧社会罪恶的娼妓活动,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改造妓女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许多外宾对此非常称赞,因为这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不治之症。但是,现在治安状况没有恢复到“文革”以前的状况,有些流氓团伙仍在发展。对误入歧途的要进行教育,对流氓团伙头子要严厉法办。做父母的要把自己的子女教育好,也要关心周围的女青年,引导青年男女学本领,走正道。
许多代表说,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青少年健康成长,关系到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幸福的大事,我们坚决拥护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妇联干部一定要配合公安和政法部门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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