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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检意义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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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6
第3版()
专栏:

尸检意义大
首都医院病理科主任 王德修
8月16日《人民日报》刊登杨尚昆、胡乔木、余秋里等同志关于把遗体交给医学界利用的倡议,使我极为感动。这些老同志为了人民的利益,甚至连百年之后的遗体利用都想到了!他们的倡议提出了我们病理工作者多年来一直想要推动的一项工作。
人死了以后,对尸体进行检查,叫做病理尸体剖验(或尸体检查),简称尸检。
尸检对医学研究和医学教育的发展关系很大。首先,尸检可以提高临床诊断及治疗疾病的水平,促进医学的进步。每个医生的临床经验都是有一定限度的,他们有时对有些病人的诊断及治疗没有很大的把握。例如我们对首都医院1967—1975年间的300例尸检的第一诊断与临床诊断核对,临床诊断正确的占78%,即还有22%的病例临床上未能作出正确诊断。国内外的一些大医院情况也类似。虽有大量先进的仪器和实验设备不断进入临床,但仍不能使临床诊断做到绝对准确。所以病人不幸故去后应该进行尸检。病理医生把尸检材料等与临床医生一起讨论研究,可以判明对死者生前的诊断及治疗是否正确,从而提高临床医生的诊断水平和治疗效果。对一些罕见的和新发生的病种,若不进行尸检,就更难认识。在一些发达国家,每年都要进行大量的尸检,就是这个道理。
其次,尸检的资料也是医学教育不可缺少的。它可以使医学生直接看到疾病的性质、累及的范围以及与临床症状的关系等,从而对该病有一个更为具体、深刻的认识,这是他们最可靠的医学知识来源之一。所以国外有的医学会规定,一个医院的尸检率如达不到25%以上,就不能作为教学医院。
此外,广泛地进行尸检,对其资料进行综合研究,其结果可以作为国家制订防治疾病计划及科研方面的可靠依据,所以有些国家还设有专门机构,进行这一重要工作。
我国尸检工作在两千多年前就已有记载,但医学的发展,包括尸检工作也受到长期封建社会的严重影响。只是在解放后,尸检才日渐增多。十年内乱中,尸检工作又受到破坏。迄今,这项工作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尸检工作人员少、设备差;有的医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死者家属也认为人死后再做尸检也无用了。结果尸检率大幅度下降,严重地影响了我国的医疗、医学教学和科研工作。
现在,一些国家领导人已带头提倡尸检,有关部门应尽快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尽快改进医院的尸检物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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