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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工商税报缴办法 京税务局已作具体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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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19
第6版()
专栏:

京工商税报缴办法
京税务局已作具体规定
京市税务局顷发出通告,规定一九五○年度工商业所得税报缴办法。凡本市工商业户采用“申报查账”及“民主评议”两种办法计征工商业税者,其一九五○年度所得税,一律采用申报查账办法报缴所得税,应于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日以前将一九五○年全年营业账簿结算完毕,并根据各该户之决算表向该管税务分局申报。税务分局根据所填申报表先行核定全年所得税额,减除上半年已估征部分,限期交库。至于按“定期定额”办法计征工商业税者,其所得税不再汇算清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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