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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集供销社销售化肥实行三条新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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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08
第2版()
专栏:

曾集供销社销售化肥实行三条新规定
本报讯 今年湖北省荆门县曾集供销社销售化肥实行了3条新规定:
第一,对农民买储备化肥实行淡季优价。今年1、2月售给农民化肥2,150吨,共少收款5,160元,促使供销社加速了资金周转。
第二,肥料一律过秤出售,如实补差。过去卖化肥论包出售,不管破包好包,是否足秤,卖出了事。今年全部实行过秤出售,他们为5,000多农户送肥上门,共230多万斤,当场过秤,补差2,470斤。
第三,实行运费补贴。农民到供销社购肥料,五里以上的每吨每里补助运费1角7分。这样做,促使门市部和分销店转变作风,送肥上门。
供销社实行这三条新规定,受到群众欢迎。 徐义德 李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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