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阅读
  • 0回复

《北京晚报》公布“开公车钓鱼”者回音 尚有三分之一未“对号入座”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0
第2版()
专栏:

《北京晚报》公布“开公车钓鱼”者回音
尚有三分之一未“对号入座”
编者按:8月26日本报转载了《北京晚报》关于开公车到密云水库钓鱼的报道。尔后,即收到一些单位和个人来信,有的“对号入座”,有的“对号”不
“入座”,还有的置之不理,不“对号”,也不“入座”。铁道兵指挥部通信机要处李春旺的来信,态度比较诚恳。请“对号”不“入座”和不“对号”也不“入座”者一读。9月8日,《北京晚报》公布了被批评者的回音,予以转载。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自从报纸刊登了用公车到密云水库钓鱼的车号后,收到很多读者的来信。其中北京电子显示仪器厂经营科、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第四建筑公司、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国营七○七厂、北京市电梯修配厂、航天部安装工程处、西城区菜蔬公司、北京冷冻机厂、房山县长沟公社、国家经委机关党委、国际关系学院、宣武区卫生局、航天部七○一所等,已对有关人员作了批评和经济处罚。国家体委事业服务处的来信指出:我处决定由驾驶汽车去密云水库钓鱼的当事人向公家交往返汽油费,扣发处领导和直接主管负责人的当月奖金,并订出汽车使用管理办法。8月30日,坐红旗轿车到密云水库钓鱼的同志到报社检查错误,并表示今后按规定办事。
但是,至今还有三分之一的单位无动于衷,未能“对号入座”。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