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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建立“人事档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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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0
第5版()
专栏:

建议建立“人事档案法”
读了《“专案”的遗风》,想起“文革”中的“专案”。其程序一般是:先订下框框→组成有偏见的“专案”组→进行有“立场”的内查外调→轻易定罪、轻易处理→把有关材料往档案中一塞,全部工作完成。
这套搞“专案”的办法,一个人被诬告了,被整了,不但没有申诉权、辩护权,甚至连起码的知道自己的“问题”的权利都没有。冤假错案当然就难免出现了。
建议制定“人事档案法”。干部的人事档案应该如同病历一样,让本人知道什么地方有病,应该吃什么药。每个被当作专案审查的对象以及档案中涉及个人的问题,在内查外调和专案结束后,必须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或请律师辩护,允许本人上诉直至中央。
建议尽快地建立一套完整的“人事档案法”(包括专案法),以保护干部群众不再受林彪、“四人帮”搞的那种“专案”遗风的任意迫害,防止某些思想作风不纯的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任意搞打击报复。
广西电视大学电子组教师 项湜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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