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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的一步——消费类电子产品工业部门自销取得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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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1
第5版()
专栏:

可喜的一步
——消费类电子产品工业部门自销取得成效
王志平 陆秋莹
近几年来,我国的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产,出现了可喜的变化,改变了长期以来“三机”紧缺的局面。但是,也出现了部分产品因销售渠道不畅造成积压的情况。
从1980年起,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销售,在保证商业发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开始工业自销;去年四季度后,又积极开展经营、维修、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业自销体系,开辟了一条重要的销售渠道。
实践证明,有领导、有组织地开展工业自销,可以使企业及时了解市场需要,直接听取用户反映,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要搞好工业自销,必须端正工业部门的经营指导思想,改变长期以来只管生产、不问销售的状况。在1981年三季度末,黑龙江省消费类电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一度陷入被动,积压电视机2万台,收音机14万台,电唱机2.8万台。针对这种情况,全省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工业自销,到去年底,不仅全部售完了当年产品,还将1981年库存积压基本处理完。
开展工业自销,可以充分发挥工业部门在维修、服务方面的优势,加速信息和技术反馈,适应市场变化。1982年8月,石家庄电视机厂积压电视机4.5万台,占用资金2,000多万元,银行五次要求工厂停产。形势迫使他们改变经营作风,工厂组织了领导干部、销售和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农村技术服务队,深入农村送货上门、服务上门、维修上门。仅三个月时间,在河北、湖南、山东等省建立了300多个电视村,售出6.8万台电视机,设计生产了一批适合农村需要的新型号电视机,还帮助培训了一支农村电视维修队伍。
现在,我国已有四分之三以上的省、市、自治区建立了工业部门自销机构,不少地方已形成了自销或联销网。消费类电子产品除保证商业主渠道的计划需要外,自销率有了提高。这种销售、维修与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业自销,是实行流通体制改革迈出的可喜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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