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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经济学会首届年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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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2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首届年会
7月下旬,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了首届年会。
一、商业流通体制改革要继续抓紧进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商业流通体制已经进行了一些改革,例如实行“三多一少”,放宽农副产品购销政策,工业品采取多种购销形式,改变城乡分工,实行按商品分工、城乡通开,减少流通环节,调整社会商业结构,等等,都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也应该看到,现在的商业流通体制仍然不能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大发展的新形势的要求。已经进行的改革,有些地方还没有做好。国营商业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发挥得不够,经营方式不活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不少地方仍然按照行政区划组织商品流通,环节多,周转慢。农村有一部分地区存在“卖难”和“买难”的问题,城市生产的工业消费品则有一部分积压和滞销。特别是近年商业经济效益明显下降,1982年,商业部系统经济效益总的不如1981年。同1981年比较,商业利润下降36%,商品流通费用增加14.8%,平均流动资金占用增加10%。商业经济效益差有多种原因,其中很重要的是现行的商业流通体制不合理。国家和企业之间、商业企业内部责权利的关系没有处理好,分配上“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没有解决好,许多企业内无动力,外无压力,缺少活力。由于已经进行的改革不配套,由于有些地方推行商业经营责任制缺乏经验以及许多工作没有跟上,有些国营商业企业官商作风有所滋长,服务质量下降,损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广大群众和商业部门内部职工都迫切要求改变这种状况。这些情况说明,商业流通体制一定要继续改革下去。只有改革,才能促进生产,搞活流通,繁荣市场。改革是势在必行,改革是人心所向。
二、关于批发商业体制的改革
与会代表认为,批发商业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产物。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商业的规模和结构有很大变化,经营的商品也越来越复杂。零售商店经营着成千上万种商品,不可能都直接到各个生产企业进货,成千上万个工厂也难以直接到星罗棋布的零售商店去推销自己的产品。调节商品生产和消费之间时间和空间上的矛盾,主要要靠批发商业。专门商业的存在比起生产部门自己从事全部商业活动,可以使商品较早地转化为货币,可以使资金占用减少。如何使批发商业占用的资金少,流通的速度快,流转商品的数量大,从而促进生产,扩大流通,取得更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是改革批发商业体制所要解决的课题。
我国批发商业体制经历了多次变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批发商业体制的主要问题是统得过死。一是在生产上包得过多,生产什么,批发就得收购什么。二是批发商业同商业行政部门职责权限不分,批发商业是各级商业行政部门的附属体,重大的经济活动和经济指标的确定,完全以行政部门的指令为依据,企业没有自主权。三是批发企业对零售商店和基层供销社严格控制购销,固定购销关系。批发商业体制改革,就是要改变这种“封闭式”的批发体制,代之以“开放式”的批发体制。以中心城市为主,按大中小经济区来设置各种类型的批发商业网络,实行专业划细。具体改革有7个方面的要求。(1)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购销形式,实行灵活的多种购销形式。除了坚持现有的统购包销、计划收购、订购、议购、选购和代营代销外,还可以实行工商联营、批发联营和批零联营等购销形式。(2)批发与批发、批发与零售或基层供销社之间的关系,从“分配式”的上下级关系改为企业之间经济上的平等关系。除对少数关系国计民生的商品可继续实行自上而下的平衡分配外,其余商品的品种、花色、规格、数量都可以自由选点进货,自由选购。(3)批发商业企业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在人财物、收供销上有自主权。(4)在坚持国营批发商业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他多种经济形式从事合理的批发业务。(5)打破地区封锁,城乡分割,发展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6)按照合理的商品流向和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7)在保持零售价格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逐步放开价格管理权限。
三、关于农村商业体制的改革
代表们认为,农村商业体制改革,主要是要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系,实行按商品分工,城乡通开。对供销社的改革,认为供销社是农民自己组织的商业企业,1958年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改变为全民所有制,不能适应农业生产的发展,供销社本身的发展也受到严重影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重点户、专业户蓬勃发展,农业商品率大大提高,农产品流通规模扩大。农民出售的农副土特产品不仅增多了,而且改变了单纯出售初级产品的情况,出售加工后的半成品的比重逐步增加。农民对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工业品的需求迅速增加,消费结构有很大变化。农村商品生产和流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使得供销社体制不合理而积累的矛盾更加突出,原有的供销合作社体制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许多代表认为,供销社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恢复供销社的合作商业性质,恢复和增强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建立县联社,改革劳动人事制度,开展农商联营,把供销社办成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改革有五点。
(1)改过去的行政隶属关系为经济关系,把供销社办成群众性的经济组织。正确处理上级社和下级社的关系、供销社和农民的关系,做到县联社为基层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
(2)改变按行政区划组织商品流通,坚持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3)改变以社队为依托的流通体制,实行以中心集镇为依托的流通体制。(4)改变单一的、死板的经营方式,采取多样的、灵活的经营方式。(5)改变干部委派和职工“铁饭碗”的制度,实行民主选举负责人和职工的合同工制度。
许多代表认为,目前把县供销社改为县联社,是供销社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问题在于要弄清县联社与县供销社的区别,真正把县联社办成经济实体,发挥县联社的作用。不然,就会成为改名字、换牌子,实际还是老路子。
关于供销社的性质,归纳起来有三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是集体所有制,一种意见认为是全民和集体两种所有制的联合,一种意见认为是全民所有制。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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