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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林业出现可喜局面 “两山”到户——山区人民齐赞赏 责任上山——荒山秃岭换绿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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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3
第2版()
专栏:

云南林业出现可喜局面
“两山”到户——山区人民齐赞赏
责任上山——荒山秃岭换绿装
本报讯 记者邱敬东 通讯员程永照报道:云南省重视山多的特点,解放思想,放宽政策,依靠千家万户大力发展林业,落实自留山和责任山政策,林业建设开始出现新局面。据不完全统计,到8月中旬,全省已落实自留山、责任山4,400多万亩;在荒山上造林320多万亩,超过今年计划28%。
今年5月初,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回顾云南农业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连续三年增产的实际,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认识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94%的山区、半山区有一亿多亩宜林荒山,是云南潜在的巨大财富。要保持全省农业生态的良性循环,使各族人民尽快富裕起来,就必须全面开发、合理利用荒山资源,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用材林。
为此,省委、省政府下决心放宽林业政策,划分自留山和责任山,并要求各级领导一定要花大力量,一抓到底,抓出成果;并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党的林业政策家喻户晓。
为扎扎实实落实责任山、自留山,云南省作出规定:一、除国有林和自然保护区外,所有的宜林荒山、疏林山、灌木林山,凡是便于农户经营的,都作为自留山划到户经营,山权仍属集体,不得买卖、转让,树木谁造谁有,长期不变,有继承权,由政府颁发自留山使用证;劳力多、有经营能力的可以多划,劳力少或没有条件经营的可以少划或不划;各级政府和有关经济部门要在植树造林技术和种苗上给群众以扶持。二、集体现有的成材林山,在山权、林权、采伐权、木材销售权归队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责任山,承包到户管理,林木收益分成,大头归承包社员。三、国有林可以采取国托社管、国社联营等形式。四、在有轮歇地和放牧地的地区,则要结合以上工作,固定轮歇地和放牧地,杜绝毁林开荒和人为的森林火灾。
从5月下旬开始,全省从省到公社,抽调各级领导干部、林业干部和有关技术人员等八万多人组成工作队,上山进村,充分发动群众查清山林资源,妥善解决山林权属纠纷;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制订划分落实自留山、责任山的具体方案办法,逐户逐山落实;颁发自留山证,签订承包合同,建立林业档案;订立护林造林的乡规民约。
落实自留山、责任山的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各族群众爱林、护林、造林的积极性,山区群众普遍反映:农业大包干责任制使我们吃饱了肚子。“两山”到户将使我们逐步富裕起来,要是再不赶快植树,上对不起国家,下对不起子孙。落实“两山”政策还为有效地制止乱砍滥伐林木以及占地盖房等问题创造了良好条件。目前,全省各地出现了边划山、边造林、边管护的热气腾腾的局面。仅据13个地、州的统计,到7月初就提供了树种241万多斤;全省已育苗28,000多亩。本省辖县最多的曲靖地区到7月底已造林67.8万多亩,超过省下达计划的93%。地处滇东北高原的盐津县,1,600多户造林专业户已造林42,000多亩,占全县造林面积的63%。 还有许多地区在刚划定的自留山上种上经济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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