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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妇女的“娘家人”——南安县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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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4
第4版()
专栏:

当好妇女的“娘家人”
——南安县妇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事迹
在第五次全国妇代会上,我们一见到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的代表、福建省南安县妇联主任吴秀惠同志,她就说,妇联是妇女的“娘家”,我们经常想着怎么样当好妇女的“娘家人”,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多做些工作。
福建南安地处侨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出现了经济繁荣景象。这时,社会上有些坏人也借机把一些外省市妇女儿童拐卖到这里。这种犯罪活动,摧残了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使得买卖双方受害,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
一次,南安县妇联收到广西一封来信,来信人诉说他的妹妹被拐卖到南安,请求妇联帮助寻找。她们和基层妇联组织一起,查出了被拐卖妇女的下落。这个妇女是两个孩子的妈妈,被人贩子拐卖到南安一户人家后几次逃跑都没有成功。她思念家乡,想念亲人,含泪给家里写信,劝丈夫不要哭,求哥哥帮她照料好孩子。但信却被这家扣下,没有发出。妇联查出女方下落后,连忙拍电报让女方家里来人接。可是当她们和女方的哥哥一起来到买主家时,买主举起锄头就打。哥哥感到解救妹妹无望,悲痛欲绝。老吴当晚向县法院做了汇报,院长坚决支持妇联的行动,第二天派人协同她们一起再度来到男方家中。男方见此,不敢再闹了。兄妹临行时,哥哥硬是要送礼,礼物从车上扔下又扔上。兄妹感动得无语泪双流。
对于她们解救被拐卖的妇女,有的群众不理解,甚至骂她们。一次,当她们把解救出的一个14岁的少女送上车时,男方带着亲戚朋友10多人突然来到,硬是要把这个少女抢回去。有的围观的人由于觉悟不高,还指责妇联“胳膊肘朝外,向着外地人治自己人”。老吴抓住这一机会向群众宣传婚姻法,讲拐卖少女是犯罪行为,使得围观群众支持她们的行动,站到了法律这边来。
介绍完上面的情况后,老吴拿出一张照片。她指着上面8个活泼可爱的孩子说,这是被人贩子合伙拐卖到我县的。为使这些孩子回到父母怀抱,她们费了不少周折。
去年,孩子们的父母在公安局同志带领下来到妇联。妇联的同志分头在全县奔走,终于在4个公社的5个大队找到了孩子的下落。但要让买孩子的人把孩子交出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们认为自己一不偷,二不抢,是花钱买来的,要交没那么便宜!有的甚至声言,要人,小心点!有的群众不明真相,还认为人贩子给人家找来孩子是办了好事,妇联管得太宽。她们挨户家访,奇怪的是一个孩子也见不到。后来,她们了解到一个买主刚从外地回来,还没来得及与其他买孩子的人串联,就把他找到公社。妇联的同志对这个买主一面晓之以理,耐心地宣传买卖人口是犯法行为;一面动之以情,讲述了孩子被拐卖后,有的父母痛不欲生,有的父母不能正常进行工作。这个买孩子的人听了产生同情心,说,我孩子死了,老婆哭得死去活来,将心比心,难道人家丢失独子就不痛心吗?第一个交出了孩子。当孩子的父亲见到分别一年多的亲生骨肉时,一把搂在怀里,悲喜交集,泪流满面。
摄影师拍下了这个动人的镜头;广播站向全县广播了这个消息,在全县引起震动。堡垒打开了缺口,其余买孩子的户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她们在县委、公安政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先后解救出其余的7个孩子。原来一个最舍不得放走孩子的买主,在老吴劝说下,最后也答应把孩子交回。但她不放心来者是否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为了试探,他们拿出一件小孩衣服,孩子的母亲一见到衣服,放在心口放声大哭。临交前,买孩子的这一户给孩子洗得干干净净,换上了一身新衣服,又给孩子煮了12个象征吉祥的红鸡蛋,抱着送给孩子的皮鞋、衣物,拉着他的小手深情地说:“孩子,千万要听父母的话,再不要叫坏人拐了!别忘了我,可千万来看我呀!”在场的群众见此情景纷纷落泪。老吴又借这个机会,向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计划生育。
本报记者 张铭清
本报通讯员 李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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