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关于物质生产门类划分的建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6
第5版()
专栏:

关于物质生产门类划分的建议
宋则行
把物质生产部门区别为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三大门类,这是建国以来我国用以制订政策、编制计划、进行统计、考察国民经济主要比例关系的一个传统划分方法。这个传统划分方法的优点在于:一,它大体上近似马克思社会再生产理论中把社会生产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生产两大部类的划分方法,因为重工业生产基本上是生产资料生产,农业和轻工业生产基本上是消费资料生产;二,简单明了,通俗易懂,合乎日常用语。但是,这种划分法也有缺点。社会化大生产的特点是:各个生产部门在生产程序上相互衔接,在供需上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因而在技术经济上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才能使社会生产协调地向前发展。社会生产大门类的划分,应该尽可能地、比较确切地反映这个特点,便于考察它们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和比例关系,便于发现它们中间存在的薄弱环节。而农轻重的划分,显得过于笼统,不容易反映出上述特点,难于考察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内在关系。特别是重工业,包括的门类十分复杂,既有处于社会生产程序起始阶段的能源生产(煤、石油、电)和原料生产(各种矿产采掘),又有处于社会生产程序中间阶段的材料生产(冶金材料、化工材料、建筑材料等),也有处于社会生产程序最终阶段的设备器材生产(各种机械设备、仪器等)。把所有这些处于社会生产不同程序上的生产归于一个大类,就掩盖了它们在生产中的不同用途和作用,掩盖了它们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关系和必须保持的比例关系。而且,在现实中,处于不同生产程序上的部门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把它们囊括在一起,作为一个大类,就会掩盖本门类中实际需要加强的一些薄弱环节,笼统地和农业、轻工业比较,不容易看出问题,也难于确切地说清保持什么样的比例关系才算合适。例如,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们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总的说来,重工业有了很大发展,但实际上作为重工业重要组成部分的能源工业恰恰没有得到优先发展,成了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严重的薄弱环节,至今仍牵制着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另外,农轻重的划分,也把与基本建设投资密切相关的建筑业排除在物质生产部门之外了。
有鉴于此,作者在前年写的一篇文章(见《人民日报》1981年3月2日第五版)中曾建议改变农轻重的传统划分方法,按社会生产先后衔接的程序,把物质生产部门划分为起始或基础产品(当时称为原始产品)生产、中间产品生产、最终产品生产三大门类。第一门类包括农林牧副渔、能源(煤、石油、电)和矿产原料采掘;第二门类包括冶金、化工材料、建筑材料等生产;第三门类可分为投资品(设备器材、建筑)生产和消费品生产(包括以农产品为原料的消费品和以矿产及其加工品为原料的消费品生产)。这样划分,比较能反映前述社会化大生产各部门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特点,便于考察大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和发现它们中间的薄弱环节。就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第一门类中农业、能源和矿产原料采掘,都是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是需要重点建设的部门。第二门类的中间产品生产(冶金、化工、建材等)和第三门类中的投资品即设备器材生产和建筑业,大体上说,它过去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下得到较大发展,是基础较厚的部门;就当前来说,也是需要重点进行技术改造的部门。第三门类中的消费品生产则是过去长期被忽视,比较落后,当前需要大力发展,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部门。把最终产品的生产在物质生产部门中划出来,并分为投资品和消费品生产两类,也便于计算国民收入(因为国民收入生产额加折旧费就是最终产品的价值总额),便于考察产业结构是否与国民收入在积累和消费之间的分配比例相适应。
当然,上面的划分方法,也有它的缺陷。例如,对起始或基础产品、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等这些概念,一般人都比较生疏,和大家已经习惯的划分法缺乏连续性,不易被人们所接受。另外,和农轻重的划分一样,任何大门类的划分,都不可避免地掩盖同门类内部各生产部门之间的不平衡发展,不便于考察一个大门类中某个细类同其他大门类或其中某些有关细类之间的比例关系。这是任何大门类划分方法的局限性。更为精确地考察各个具体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有赖于建立包括众多细类的部门联系平衡表或投入产出分析法。但为了从宏观上考察国民经济的主要比例关系,对物质生产部门进行大类的划分还是必要的。问题在于选择一个合理的、更便于宏观经济分析和便于同其他国家比较而又为人们和经济决策者所乐于接受的划分方法。为此,对我以前建议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划分方法作一些变动(但划分的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可以改划为如下六个大门类。
1、农业(广义的农业,包括林、牧、副、渔)。这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2、能源工业。包括煤炭和石油开采、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及其他能源。能源是现代生产和现代生活中的关键因素,是当前我国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它制约着整个经济的发展,有必要独立作为一个大门类,以考察它和其他生产部门增长之间的比例关系。
3、材料工业。包括能源以外的各种矿产的采掘、冶炼、加工,为各种生产(包括建筑业)提供原材料。它是中间产品工业,属于这个门类的行业有冶金、化工材料、建筑材料、农用产品(化肥、农药)等。
4、设备器材工业。包括各类生产、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实验等部门使用的机械、电子设备和仪器的生产。它们生产的最终产品中的投资品,通过销售和分配,形成国民经济中的固定资产。
5、建筑业。承担生产性建筑(厂房、堤坝、公路、铁路、港口等建筑工程)、住宅建筑及其他非生产性建筑的营造。它们生产的也是最终产品中的一种,竣工后形成国民经济中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固定资产。
6、消费品工业。包括以农产品为原料的消费品工业和以矿产、化工材料为原料的消费品工业。它们也是最终产品。国民收入中的消费基金大部分要通过这一门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来实现。
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的经济建设中,这六个门类的安排次序应该是:农业、能源、消费品工业、材料工业、设备器材工业、建筑业。需要重点建设的是农业和能源(以及作为物质生产在流通领域延续的交通运输业);需要加快发展的是消费品工业;需要重点进行技术改造的是材料工业、设备器材工业、建筑业。
上面这个划分方法有几个好处。一是继承了农轻重划分的一些优点。例如,农业仍然作为一个单独的大门类。尽管它未能完全贯彻消费资料与生产资料划分的原则(农产品既可供直接消费,又为其他生产部门提供原材料),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把它单列出来是完全必要的。再如,原来的轻工业,在这里改为消费品工业。工业分为轻重,是沿用过去的习惯划分,尽管轻工业与消费品工业的内容不完全吻合,但过去之所以沿用轻工业这个概念,无非因为它基本上是消费品工业。所以,不如直接改为消费品工业。
二是根据各种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的不同用途和所起的不同作用,把它们分为能源工业(它为各部门提供燃料、动力)、材料工业(它为各部门提供原材料)、设备器材工业(它为各部门提供生产和实验工具)、建筑业(它为各部门承担各类建筑工程),这就能更确切地考察各主要部门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及其必须保持的比例。不象把所有这些生产资料生产笼统划为一个大类——重工业,忽视了不同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的不同用途和不同作用,掩盖了它们之间实际存在的不平衡发展和薄弱环节,从而不利于主要比例关系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是把建筑业单独列为一个门类,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这不仅是因为它是物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因为它与基本建设投资直接关联。后者的土建工程是由建筑业承担的。建筑业的技术装备能力和技术劳动力的配备,是否与基本建设规模相适应,这是审查和确定基建投资计划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同时,这个部门也是耗用燃料、动力、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数量较大的一个部门,它与能源工业、材料工业、设备器材工业息息相关,是考察基本建设规模与国力相适应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上述划分方法包括的门类,从原来的农轻重三个门类增加为六个门类,似乎多了一些,但这是科学地考察物质生产部门之间主要比例关系、进行宏观经济分析所必要的。这个六门类划分法与农轻重的划分方法比较,一是增加了建筑业,如前所述,这是农轻重三门类所未包括而为进行主要比例关系分析所必须列入的门类。二是把重工业分成了能源工业、材料工业、设备器材工业三个门类,也如前述,这是因为这三类生产,在社会生产中有着不同的用途,起着不同的作用,不加分列,笼统地合为一类,不利于对社会生产中的主要比例关系进行科学的分析。例如1982年,由于全国基本建设规模失去控制,膨胀得过大过猛,引起重工业生产猛烈回升,较1981年增长了9.9%,而轻工业只增长5.7%,没有完成计划规定的7%的增长要求。但是基本建设投资规模的扩大对重工业的各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影响是不同的,后者对前者的适应力也是不同的。据《中国统计摘要—1983》一书第37页和45页有关数字计算,其中能源生产总量(折标准燃料计算)1982年较1981年只增长5.6%,大体上属于材料工业的冶金工业,同期增长6.2%,建材工业增长14.1%,化学工业增长11.4%;大体上属于设备器材工业的机械工业增长13.4%。这都说明重工业内部各部门对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扩大的适应力是不相同的,有的增长慢,有的增长快,有的属于薄弱环节,有的尚有多余的设备能力。如果基建规模进一步扩大,各部门的适应力又将不同程度地发生变化,可能出现更多的薄弱环节,造成各种材料和设备供应的紧张。如果只是笼统地观察重工业的总合数字,将会掩盖其中的不平衡状况和问题的严重性。
把物质生产部门划分为上述的六个门类,在统计上是否有困难呢?农业产值和建筑业完成的工程价值,都可单独计算。问题是工业产值如何划分为这里提出的四个门类。当工业只分轻重两大类时,由于轻重的划分本来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只要沿用习惯,确定哪类企业属于轻工企业,哪类企业属于重工企业,即可分开。而这里提出的分类办法,是按企业产品的用途来划分的。有的企业,特别是联合企业,生产各种不同用途的产品,如以整个企业的产值为单元来划分,就会遇到一定的困难。但若确定一个原则,比如按一个企业的主要产品的用途来确定它的归属,这个技术性的问题,也是不难解决的。
最后要说明的,以上的讨论只是关于物质生产部门如何合理划分为若干大门类的问题。但实现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不仅要在物质生产内部保持合理的比例,而且要在物质生产部门与流通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商业部门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例。另外,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部门,特别是其中的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也应随着生产的增长而有相应的发展。党的十二大确定今后发展的战略重点,除农业和能源外还包括交通和教育、科学,这是完全正确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