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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种摊派合理吗?》一信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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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7
第5版()
专栏:来函照登

对《这种摊派合理吗?》一信的答复
7月30日你报第五版刊登泰安汽车制配厂部分职工写的《这种摊派合理吗?》的来信后,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经过调查核实,对信中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集资办学问题。我市过去是泰安县,去年3月改为市。由于种种原因,教育事业发展缓慢,不少人曾多次向上级和报刊写信,迫切要求解决泰安城青少年上学难的问题,并有不少单位自愿集资、筹料帮助办学。在去年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许多代表也提出了这类问题。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泰安的实际情况,今年需新建两所中学和改善一些学校的教学条件,共需资金224万元。这个数额分别下达各厂矿企事业单位(不是个人负担)。在筹办这两所学校时,由于我们缺乏管理,主管部门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有关部门和一些学校没有做好思想工作,在集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不适当的做法。我们已责令有关部门纠正。
二、关于摊派问题。信中说:“泰安市摊派之风严重。据了解,在城市建设方面,已通知各单位摊派444万余元。”据查,这个数字不确切。去年我市修路集资54.682万元,供水应急工程集资80万元;今年到7月底统计,道路集资27.03万元,加上办学集资55.3792万元,两年共计217.0892元。信中提到的卫生箱,是由市环卫所备料,组织各大厂职工义务焊接的。
至于“修桥用车费”、“交通护栏费”、“马路卫生费”,都不属摊派。
山东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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