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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物价政策和消费者利益 邯郸处理复兴水果门市部乱涨价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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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18
第5版()
专栏:

维护物价政策和消费者利益
邯郸处理复兴水果门市部乱涨价问题
经过有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和反复核实,8月26日,河北省邯郸市副食品公司对下属复兴水果门市部擅自提高物价、掺杂使假等违反物价政策和私分公款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处理。
这家小店有7名职工,经营水果、酱油、醋等商品。今年1至6月份,该商店对60种商品中的30种私自涨价。例如,每斤大料涨价0.72元,每斤黄花涨价0.22元,每斤醋涨价4分等。
这家商店还利用处理商品的机会私自涨价,使有的处理商品卖得比正品还贵。例如,每斤木耳处理价5元,他们卖7.9元(零售价每斤仅7.48元);每斤紫菜处理价2.3元,他们卖5.7元
(零售价每斤仅5.12元)。在商店负责人的纵容下,这家商店经常对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多次在酱油中兑水出售,还把每斤8.5元与9.5元的茶叶掺在一起,按每斤10元出售。他们还违反财经纪律,坐支销货款,售货不记帐。以上几项,总计长款1,400多元。消费者意见纷纷,十分不满。
为了维护物价政策和消费者的利益,邯郸市副食品公司对复兴水果门市部的问题,采取了果断措施,作出了严肃处理:对门市负责人马兰江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留用察看一年),调离工作岗位,并令其写出检查。对售货员兼会计、物价员刘某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进行检查并调离工作岗位。对维护物价政策和消费者利益,敢于向乱涨价的歪风作斗争的售货员张转清同志,通报表扬,号召职工们向他学习。对提价的非法收入,已分别退回顾客或上交财政部门。 巩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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