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命令 公布五项税收条例暨两项组织通则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2
第2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命令
公布五项税收条例暨两项组织通则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令
本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修正通过工商业税暂行条例、货物税暂行条例(此两条例前经本院第十七次政务会议通过公布),并通过印花税暂行条例、屠宰税暂行条例、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暨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组织通则、税务复议委员会组织通则,兹一并公布之。
此令
总理 周恩来
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