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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要因地制宜,多和群众商量——评调整责任田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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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1
第1版()
专栏:

凡事要因地制宜,多和群众商量
——评调整责任田问题
本报评论员
本报最近收到一些农村群众来信,有的反映当地群众欢迎调整责任田,有的反映当地领导未经群众同意,匆忙调整责任田,以致引起群众情绪波动,对生产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这个问题,值得引起各地重视。
我国农村已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些地方由于实行的初期缺乏经验,责任田划分得过于零碎分散,不便耕作,甚至还引来一些纠纷,现在农民迫切要求调整,使每户承包的责任田适当连片;也有些实行责任制较早的地方,目前合同承包期已满,人口、劳力等情况有某些变动,农民希望对责任田进行调整;还有些商品生产发展较快、农村经济比较活跃的地方,一些有技术专长和经营才能的农户,自愿不包或少包责任田,专门从事养殖业、手工业以及其他加工业等专业化生产,而有些种田能手和劳力多的户,则接受前者自愿转包的责任田,成为粮田承包大户。这些对责任田进行调整的情况,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特别是后一种,可以打破“小而全”的生产状态,发挥社员中不同人才的专长,促进农业生产向专业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凡是群众自己有这种要求的地方,当地领导应当允许适当调整责任田,并要积极而又稳妥地加以指导,不要阻挠。
但是,也有很多地方,当初对责任田的承包,没有采取人人包田的办法,而是实行按劳承包、按能承包或专业式承包的办法,耕地的划分不太零散,群众目前尚无调整的要求。也有些地方,当初对责任田的划分虽然有点零散,但目前还不妨碍耕作,不妨碍科学种田,同时由于那里工副业不发达,多种经营仍在家庭范围内进行,所以,当地群众目前也还没有调整责任田的要求。在这类地区,户户承包部分责任田这种方式的潜力还很大,优越性有待继续发挥,如果少数干部强行调整责任田,必然使群众感到又要“乱折腾”了。因此,无论哪种地区,即使在一社一队之内,群众没有要求的,就不要进行调整;如果一部分群众不愿意,另一部分群众有要求,也只能在有要求的那一部分群众之间进行调整,不能强迫其他群众。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基本路线。这条基本路线,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坚守不渝,切不可忘记。在农村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一定要特别保持清醒的头脑,一不要急躁,二不要忘了有事同群众商量。这样,才能保持并发展农村的大好形势。在坚持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的前提下,对责任田进行必要的调整,是进一步完善责任制的步骤,群众有此要求,当然应该积极扶持,但它的推广,必须因地制宜,必须在客观条件成熟的时候通过典型示范的办法,吸引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地主动地接受它。如果不分时间、地点、条件,不尊重群众中的不同意愿,强求一律,拔苗助长,搞“一刀切”,好事也会办坏。我们过去搞农村工作,这类教训是够多够深刻的,千万不要再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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