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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中翻修浪费现象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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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2
第3版()
专栏:

山东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中翻修浪费现象严重
编者同志:
山东建筑工程公司,由于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在施工上的无计划,致造成了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从今年一月至十月的十个月中,该公司因设计错误、偷工减料而重新翻修的工程即达十八处,逾期未完工者十四处。
在承修盐业公司黄台盐厂库房时,盐厂曾送去一张草图,供作参考。该工程负责人员对此并未审查,即按草图施工。施工期中,恰当秋雨连绵,又加上负责人的渎职,地基未打坚固,致东库北段墙上段倾斜,因而翻修,损失人民币六、三六○、一五五元;更因设计欠妥,修建不久即行倒塌,重新修建,估计损失人民财产不下十数亿元。又如包建某部队油库四处,从承包、设计以至施工,仅有一位技术人员负责办理,而在施工当中,该人员从未亲临现场照顾,领导上更是不闻不问。这次设计因不够精确,偷工减料,土多灰少,结果竣工不到数月,四个油库已有三个塌毁,另一个亦必须全部重新翻工,仅此一项,约计损失人民币二亿四千万元。另外,如包修仁丰纱厂工人子弟学校、白求恩医学院房舍,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今年大汛前,承包黄河下游利津县綦家嘴的险工水闸,竟不照合同办事,在二百八十根圆桩中,合格者仅一百根左右。当时因大汛在即,无奈地将这些不合格的圆桩勉强凑用;在砌石上也不按标准,石口衔接间灌浆不严(有漏水的现象),三合土内,约有三分之一的洋灰因受潮失效,使用量上,比正常规定比例,减少了四分之一(全部工程少用一百五十袋洋灰)。且逾原定日期二十三天后才完工。这样关系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黄河险要工程,在汛期侵袭时,迟延多日,并敢偷工减料,确是对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极不负责的表现。又如包修第一虹桥时,不仅不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因不周密勘查了解情况,而估价过低,公司亏损了四万至六万斤小米。
该公司在材料的购买、使用、保管方面,也极不负责。从上海买来油毛毡二百二十七卷,每卷六十五万元(运费在内),经检查后,不但牌子杂乱不合规格,而且全系半废品,无法使用,只得按二十万一卷出售,损失了一亿余元。以五十亿元去东北买木料二千立方公尺,运到后,发现有百分之四十无法使用,这又是一项庞大的损失。包修白求恩医学院工程时,催促木工厂赶制木板一万余片,制成后,因工程变化,迄今放置无用,这项木料约值九百余万元。该公司徐州分公司需用钢筋,在济南买每吨三百万元,但他们却派人到上海去用每吨六百万元收购;而且在买好以后,又不直接在徐州卸货,却运到济南后再调拨徐州,以致又浪费很大。其他器材、物料常见遗弃,被人偷窃,也无人过问。该公司汽车驾驶员,有组织的偷汽油,约近二千余斤,合人民币一千四百余万元。某些落后工人组织起来偷工料,被公安局查出来,该公司竟毫无所知。
该公司经理戴启华,副经理张贵时、李念珍三人对业务不熟悉,也不愿学习。下级送来的月报,上级发来的指示,他们也不研究。对于工程,也不检查。对上级机关的报告,仅仅交给一位秘书办理,发出完事。
经过此次整风运动,该公司领导干部对上述严重浪费现象已有了初步认识,但检讨还很不彻底。在他们呈报工业厅的总结报告中,对盐业公司黄台仓库的重新翻修损失十亿元左右的巨大损失,仅轻描淡写地谈了一谈。有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黄河险工承修工程的偷工减料一事,根本就没有提及。近来该公司所属生生面粉厂又发生了违犯国家的价格政策,私自在交易所外高价卖出小麦三千包(每包二百斤)。这些情况,都应公开批评;该公司负责干部都应彻底检讨。
读者 朱一兵
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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