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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叶妈坎之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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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2
第4版()
专栏:漫话

且看叶妈坎之后
民仆
今年1月,王仲伏法。最近,叶妈坎又被处决了。尽管他不是王仲那样的“老革命”,大小也还算个“县级干部”。这就告诉人们,不管是“官”是“民”,谁搞经济犯罪活动,犯了法,法就治谁,该坐班房的坐班房,该杀头的杀头。那么,叶妈坎后头还有没有来者呢?这不好预言,但可以断言的是:只要有,也一定落得同样的下场。
这个断言的根据是,打击经济领域里严重犯罪活动,是党和政府的既定方针,用邓小平同志的话说,“这是一个经常的斗争,经常的工作”。进行这个斗争和工作,我们不搞政治运动,更不刮“一阵风”,而是运用法律武器,依法办事。国法面前,人人平等,没什么特殊,也没什么例外。对身居领导岗位的执法犯法者,尤其不能使其漏网。
就党和政府的一贯政策来说,是轻易不开杀戒的。问题在于,总有那么些个要钱不要命的贪婪者,以为自己有权有势,有这样那样的关系,可以置身法外,结果硬要往执刑的枪口上碰,拉也拉不回,挡也挡不住,那只好“罪有应得”。
没有谁希望在王仲、叶妈坎之后再有接二连三的来者,但大量的事实教育了人们,要刹住经济犯罪这股风,要挽救那些可能挽救的人,不是靠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而是要以铁的手腕,执法如山,严厉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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