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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负担与过多摊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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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2
第5版()
专栏:农村漫谈

合理负担与过多摊派
何培金
“才有好光景,不可多摊派。”这是一些地方的农民,针对负担过重的问题,发出的一句感慨。
如今谁不说光景好?可是,不同的人,对同一的好光景,却有着不同的想法。在少数人看来,农民粮满囤、钱满包,向他们多抽一点,多派一点,又算得了什么。
农民在好光景的前面,加了“才有”两个字,是实事求是的。向后看,好光景来之不易,现在的光景刚刚好一点,百废俱兴,要添衣物,要起房子,更要购置生产资料……该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并不强。向前看,农民致富,还只是刚刚开头,收入达到了相当可观程度的只是少数地区、少数农户,并非大多数农民都已经富到惊人的程度。就从位于洞庭湖畔、素称“鱼米之乡”的华容、湘阴两县的调查看,两县23.8万农户,去年人均纯收入比1978年增加了2.7倍,并涌现出2,514户人均纯收入过千元的富裕户。但是,这两个县整个农户人均纯收入只有287元,离“小康水平”还相差甚远,怎么经得起四面八方伸手滥加摊派呢?
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仍然是集体的一员,完成集体确定的合理负担是责无旁贷的。为了改善生产条件,或者为了办一些必要的公益事业,适当增加提留,也是农民自身利益的所在,这当然不能叫乱摊派。但是,这种提留不能任意提高,一要尊重群众意愿,二要量力而行。农民富裕了,同样不能负担过重,必须保证他们有适当的财力、物力用于扩大再生产,发展刚刚开始的好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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