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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发表谈话 我国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合理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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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3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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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发表谈话
我国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合理合法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 著名法学家张友渔今天向本社记者发表谈话说,我国政府在1997年收回香港主权是合理合法的,任何企图延长英国对香港殖民统治的主张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
张友渔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顾问、中国政治学会会长。他指出,最近有人为延长英国对香港的殖民统治,提出所谓“主权与治权分开”的论调,这在法律上是说不通的。按照法律一般常识,说到主权时就包含着治权。主权是最高权、根本权;治权是具体的行政管理权,它是从属于主权的。失去治权,主权等于架空,也就没有主权可言。一个主权国家,决不能由另一个国家对它的领土一部分行使治权。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会把治权让给另个国家,除非是受到外国的强行掠夺,而又无力抵抗,丧失了主权的国家。
张友渔说,还有人以“两种社会制度不能融合”作为延长英国对香港殖民统治的一个“理由”,这也是站不住脚的。事实上,在我国建国初期,沿海地区就与西藏,还有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曾存在过不同的社会制度。在亚洲、非洲的某些国家,也曾在不同地区存在过不同的社会制度。香港的社会制度与内地不同,完全是历史原因形成的。我国政府决定收回香港主权后仍保持现有社会制度,正是考虑到香港的历史状况和现实状况。
张友渔说,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根本制度,又规定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这没有什么矛盾。社会主义制度是就全国范围而言的,特别行政区是就局部地区说的。中国幅员广大,在几个小块地方允许存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并不影响整个国家的性质。在我国的一些法律中,也常常对少数民族地区作出特殊的规定,这正体现我国政府从实际情况出发处理问题的一贯作法。
张友渔表示,1997年收回包括治权在内的香港主权,是每个爱国的中国同胞的共同意愿。我国政府有关香港问题的决策,正是这种人民意愿的体现。相信每个爱国同胞都同我一样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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