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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暂行条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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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3
第2版()
专栏:

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九五零年十二月十五日政务院第六十三次政务会议通过,十二月十九
日政务院公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凡在本国境内因商事、产权等行为所书立或使用之凭证,除另行规定者外,均依本条例交纳印花税。
第二条 印花税以凭证书立人、领受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依照本条例税率表之规定,在凭证上贴用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
第三条 印花税票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税务总局监制,发交各地税务机关销售;各地税务机关并得委托银行、邮局、合作社或工商业户代售。
第四条 下列各种凭证,免纳印花税:
一、农村土地改革后所发之土地证;
二、各种已贴花凭证之副本或抄本;
三、催索欠款或核对数目之抄本;
四、车、船、飞机之客票及行李票。
第二章 税率
第五条 应贴花之凭证,依其性质,分别按金额比例贴花或按件定额贴花。比例贴花之税率,分为万分之一,万分之三及千分之三;定额贴花之税额,分为二百元、五百元、二千元及五千元。
第六条 前条应贴花之凭证,所载金额不满一万五千元者,一律免贴;但电影戏剧及各种娱乐票券,不在此限。按件定额贴花,所载金额未满十五万元者,一律贴花二百元。
第七条 应贴花之凭证及其适用之税率,依附表之规定。
第三章 纳税
第八条 凡商事、产权等行为发生时,纳税义务人应分别按本条例第七条附表所列各目,书立凭证,于交付或使用前贴足印花。为简化贴花手续,纳税义务人得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核准按期汇交印花税款。
第九条 同一凭证须书立两份以上,由关系人各持一份者,每份均应贴足印花。
第十条 已失时效之凭证,经关系人约定继续使用,或以副本或抄本视同正本使用者,仍应另贴印花。
第十一条 同一凭证具有两种以上性质,税额相同者,按一种税额贴花;税额不同者,按较高之税额贴花。
第十二条 已贴花之凭证,因事实变更,经修改后继续使用者,其变更部分,如须加贴印花时,仍应补贴。
第十三条 应贴花之凭证,如所载金额非以人民币为本位者(如币制未统一前之东北、新疆),应按政府规定之比价,折合人民币贴花。如未载明金额,应按原列品名、数量,依当地市价估值贴花。
第十四条 本条例施行前所书立之凭证,如继续使用,而未贴或少贴印花者,应限期由负责贴花人补贴。如负责贴花人所在地不明时,得由凭证使用人或持有人补贴。
第十五条 粘贴后之每枚印花税票,均应于其与凭证纸面骑缝处,盖章或画押注销之。
已贴用之印花税票,不得揭下重用。
第四章 检查
第十六条 印花税之检查,由各级税务机关执行,必要时,得请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协助之。税务机关派出之检查人员,执行职务时,须出示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印花税之检查,应在被检查者营业时间内,就其营业地点或税务机关指定之处所行之,被检查人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检查人员查获未依本条例规定贴花之凭证,应报送当地税务机关,不得擅自处理。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至十四条之规定者,按所漏税额,处以二十倍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者,重用部分处以三十倍以下之罚金,未注销部分,得处以十倍以下之罚金。
第二十一条 被处罚人不服税务机关之处罚,得于五日内提请复议,或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诉。
第二十二条 拒绝检查,不接受处罚或伪造印花税票者,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发觉未依本条例规定贴花之凭证,除依本条例处罚外,并追令补纳印花税。
第二十四条 凡未依本条例之规定书立凭证或贴花者,任何人均得举发,经查实处理后,得以罚金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奖给举发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之施行细则,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另定之。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公布后,各地区有关印花税之单行办法,一律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施行。
印花税税率税额表
目别 性质 税率或税额 纳税义务人 说明一、发货票 凡出售货物或以 按货价每千 立据人⒈凡以送货单、销货单、
实物互换之交易 元贴花三元发货短条、售货栈单及其
随货开立品名、 。他单据、簿折代替发货票
使用者,均按本目贴花。
数量及价目之单
据皆属之。⒉以簿折取送货物者,
应另开立发货票。二、银钱收 凡收到银钱所立 按金额每千 立据人⒈凡代收收据、临时收据、
据 之收据皆属之。 元贴花三元收款回执及其他代替正式
。银钱收据使用者,均按本
目贴花。
⒉根据发货票所开立之货款
收据,注明发货票日期、号
码、品名、数量及价格者,
或预收货款收据,注明定货
凭证日期、号码、品名、数
量及价格者,
按第十七目货物收据贴花。
⒊银钱业存款收据及联行间
纯属汇兑性质的托收款项之
单据,按第十二目单据
贴花。
⒋代客垫付款项所立之单据
,按本目贴花;但附有原始
凭证者,免贴。三、账单凡开列账目,交 按金额每千 立据人同一交易,同时开立银钱
付顾客,凭以付 元贴花三元收据,粘附于账单之后者,
款之单据皆属之 。得任就其一种贴花;二者金
。额不同时,按较高者计贴。四、记载资 凡记载资本之账 按资本金额⒈资本记载于营业簿折内,
本之账 簿皆属之。 每千元贴花而未另立资本账者,其记载
簿 三元。资本之营业簿折,按本目贴
花。
⒉总机构之资本账,已按资
本总额贴足印花者,其分支
机构之资本账,按第十五目
营业簿折贴花。
⒊如资本记载在总账内,其
总账按资本账贴花。五、债券凡公司组织,经 按票面金额 立据人
工商管理机关核 每千元贴花
准,发行记名、 三元。
不记名之各种债
券皆属之。六、借贷抵 凡信用借贷或以 按金额每千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据,如贴现
押契据 实物为抵押之借 元贴花三元契约、透支契约、定期活
贷所立之契据皆 。期抵押放款借据、承兑汇
属之。 契据期限在票、同业拆款单据等是。
二月以内者⒉欠找他人银钱或货物所
按千分之一立之契据,按本目贴花。
贴花。⒊银钱业同业拆款契据期
限在三日以内者,依第十
二目按件定额贴花。
⒋各种主债务凭证已按本
目贴花者,其从属债务凭
证,按第十二目单据贴花
。如未立主债务凭证,而
以从属债务凭证代替者,
仍按本目贴花。七、保险契 凡保险业出给投 按金额每万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据,如一切
据 保人之契约单据 元贴花一元长短期人寿、水火、运输
皆属之。。及其他特种保险契据等是。
⒉保费及赔款收据,按第二
目银钱收据贴花。
⒊暂保单已按本目贴花者,
其正式保单注明暂保单号码
、日期与金额者,按第八目
临时股款收据贴花。八、股票及 凡公司组织,经 股票按件贴 立据人⒈股单及在股票发行前所立
投资契 工商管理机关核 花二百元。之临时股款收据,按本目股
票贴花。
约 准发行记名、不 投资契约按⒉合作社之股票免贴。
记名之股票及投 件贴花二千
资契约皆属之。 元。九、委托及 凡委托他人经营 按金额每万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据,如委托书
承揽契 、代理、管理某 元贴花三元、各种承包工程、承印出版
据 种事物,或承揽 ,不能计算及代理、加工契据等是。
人与他方约定代 金额者,按⒉承揽及加工收款收据,
为完成一定之工 件贴花五千按第二目银钱收据贴花。
作所立之契据皆 元。
属之。十、预定买 凡预定买卖动产 按金额每万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据,如预
卖契据 、不动产载有品 元贴花三元约券、各种定单、定货
契约等是。
名、物价及买卖 。⒉代替发货票使用者,
期限所立契据皆 不能载明买按第一目发货票贴花。
属之。 卖金额者,
按件贴花五
千元。十一、居间 凡为他人介绍订 按金额每万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据,
行纪代 约,或以自己名 元贴花三元如牙行、报关行、交易所
客买卖 义代他人买卖动 。、经纪人及其他行纪商,
契据产、不动产,以代客买卖所立之单据契约
等是。
收取佣金为目的⒉佣金收据按第二目银
者所立之契据皆钱收据贴花。
属之。十二、汇兑 凡银钱业、储蓄 单据按件贴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单据簿折,
、储蓄 机关,办理存款 花五百元。如银行汇票、汇单、汇
及存入 、汇兑业务,及 簿折按件每款收据、汇款便条、存
或支取 支取汇款储蓄款 年贴花二千款收据、存款簿折、储
蓄簿折等是。
款项之 所立之单据簿折 元。送金簿⒉调拨款项单据,按本
单据簿 皆属之。、支票本每目单据贴花。
折 本贴花二千⒊汇费收据,按第二目
元。 银钱收据贴花。十三、提取 凡工商业或个人 单据按件贴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单据簿折,
货物之 凭以提取整修、 花五百元。如修理钟表单、取像单、
单据簿 运送或预购货物 簿折按件贴提货单、各种礼券及取货
簿等是。
折 所立之单据簿折 花五千元。⒉出售货物未立发货票,
皆属之。 而以本目单据代用者,按
第一目发货票贴花。十四、寄存 凡信托、仓库、 单据按件贴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约、单据,
契约单 堆栈等业,接受 花五百元。如栈单、仓单、各种保管
凭单等是。
据 他人寄存货物或 契约按件贴⒉工商业所开之售货栈单,
文契等所立之契 花二千元。未开发货票者,按第一目发
约、单据皆属之。 货票贴花。十五、营业 凡工商业营业所 按件每本每 立据人活页汇订之账簿
按本目贴花。
所用之 用之簿折皆属之 年贴花五千
簿折。 元。内部所
用单据装订
成册,以代
替账簿使用
者,按件贴
花五百元。十六、运送 凡运送契约、单 单据按件贴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据,如送货单
契约单 据皆属之。 花五百元。、托运单、运送契约等是。
据 契约按件贴⒉运费收据,按第二目银钱
花二千元。收据贴花。
⒊调拨货物单据,
按本目贴花。十七、货物 凡收到货物后所 按件贴花五 立据人⒈物物交换所立之收据,
收据立之单据皆属之 百元。如未另立发货票者,按第
。一目发货票贴花。
⒉以实物计算费用或价款
时,其实物收据,按第二
目银钱收据贴花。十八、电影 凡电影、戏剧及 按金额每千 立据人公园门票、划船票、滑冰
、戏剧 娱乐场所、比赛 元贴花三元票免贴。
及娱乐 会等所售之入场 。
比赛票 、入座之票券、
券 舞票、台票译意
风券等皆属之。十九、国外 凡在国外书立之 按件贴花五 使用人
书立之 凭证,在国内使 百元。
凭证用者皆属之。二十、授产 凡财产所有人分 按金额每千 立据人⒈本目所称契据,如分单
、析产 析财产,或将财 元贴花三元 (如立、分家书契、赠与书契及
契据产全部或一部, 。 据人不载有财产之遗嘱等是。
在生前或预定于 及贴花⒉析产契据订立二份以上
身后授给继承人 时,应者,各按其所得财产价额
贴花。
或赠与他人所立 由承受
之契据皆属之。 人负责
贴花。)廿一、权利 凡政府发给之土 按金额每万 领受人土地改革地区政府所发
书状地管业执照、土 元贴花三元之土地证,依第四条第
地所有权状及其 。一款规定免贴。
他权利书状等皆
属之。廿二、典卖 凡典当、质押、 按金额每万 立据人
、转让 买卖、转让或承 元贴花三元
、承顶 顶动产、不动产 。
财产契 及有价证券所立
据 之契据皆属之。廿三、土地 凡取得他人土地 按金额每万 立据人
使用权 之使用权,从事 元贴花三元
之契据 建筑、经营或其 。
他使用所立之契
据皆属之。廿四、租赁 凡租赁动产、不 按金额每万 出租人⒈本目所称契据,如租
契据动产所立之契据 元贴花三元用车、船、码头、土地
皆属之。。、房屋等动产、不动产
所立之契据。
⒉租金收据及以簿折收
取租金者,均按第二目
银钱收据贴花。廿五、保证 凡对某种物品保 按件贴花五 立据人
书据证其规格、效能 百元。
、年限所立之书
据皆属之。备考一、印花税额之尾数不满六元者不计,
满六元者以十元计。
二、税率变更时,已照原定税率贴足印花者不补贴,
其未贴足者,应按新税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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