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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超产煤” 实为掺假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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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4
第5版()
专栏:

名为“超产煤” 实为掺假煤
我省莱芜县北阜煤矿,打着推销“超产煤”的幌子,把掺杂使假的劣质煤卖给我厂,使我们这个镇办企业受到严重损失。
去年10月20日,北阜煤矿矿长许茂柏等二人,到我县燃料公司联系,“服务上门”,推销“超产”无烟煤。当时,由我县燃料公司从中介绍,我厂去莱芜县买回500吨(每吨价37.50元)。投入生产后,发现煤质低劣,火势很弱,虽然多加入一倍多的煤,火力仍然不够,结果出窑的石灰有五分之一烧不透。这样延续了23天,损失5万余元,这时我们才发现上当受骗了。由于我们及时向县燃料公司告急,火速另外进煤接火抢救,才避免了熄火灭窑的危险。
北阜煤矿掺杂使假的办法是,全矿每月完成上调任务后,把所谓“超产煤”运到他们专设的蜂窝煤厂,再掺进30%经过粉碎的煤矸石,向外推销。据他们自己说,从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共卖出这样的掺杂使假的煤约1.6万吨,共骗钱牟利16万元。卖给我们的煤,据我们化验,灰粉占59.6%。如果按这样计算,他们骗的钱,又增加了近一倍。
北阜煤矿的这种行骗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企业为人民服务的信誉,已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恶果。除了我厂遭受损失外,我县开山指挥部石灰厂,去年也和这个矿签订了进煤3,000吨的合同,由于及时发觉受骗,进煤不到100吨就中止执行合同。曲阜县凌城公社石灰厂去年从这个矿进700吨煤,一部分做成蜂窝煤在市场销售,因为这种蜂窝煤光发红,不起焰,用户纷纷退货。他们用这样的煤烧石灰,也遭到与我厂同样的损失。
以上仅是我们相距几十里路远的三家用户受骗的情况,实际受骗的用户当然不止这几个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布告中规定,对“偷工减料,掺杂使假,以假充真,骗钱牟利”者,“没收其财物或处以罚款外,性质严重的依法惩处”。我们希望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布告的精神,对北阜煤矿这种不法行为,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山东兖州县城关镇石灰厂
厂 长 宋明兰
副厂长 高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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