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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耕种管理 有利加强生产 正定县尊重群众意愿调整责任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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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5
第2版()
专栏:

方便耕种管理 有利加强生产
正定县尊重群众意愿调整责任田
本报讯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桑世博、本报记者杨振武报道:河北省正定县委、县政府在完善农村大包干责任制中,尊重群众意愿,对分得过散,不便于社员耕种的责任田进行了适当调整。
正定县是1982年冬全面推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的。在划分责任田时,由于社队经验不足,土地分得过于零散。全县每户分得七块地以上的生产队就有720个。有的生产队每户十几块地,最小的地块只有几厘。这些地块又窄又长,耕种起来很困难;有的户同一种作物分布在村的三面,干一种活来回跑十多里路。社员们要求适当调整责任田。
为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在调整前,正定县主要领导同志先后分别深入到曲阳桥、永安、西平乐等公社调查研究,了解到,调整责任田虽是全县大多数群众的意愿,但也有一些生产队土地分得比较整状,承包合同又未到期,社员不愿变动。因此,县委、县政府注意区别不同情况,分类进行指导,不搞“一刀切”。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决定504个生产队不作调整或只作小调整。
正定县委和县政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了决定,调整责任田,一定要走群众路线,防止少数人包办代替;为了方便耕种管理,每户最好不超过三块地,自留地可以和责任田调到一块;土地调整好后,一般坚持五年以上不变;允许社员不要、少要或多包土地,鼓励农民向生产的专业化发展。对于一些不便经营,又不愿放弃土地的户,可以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委托给有能力的社员代种。在调整责任田中,不少社队采取将土地折成标准亩的办法,根据土质情况,路途远近,因地制宜确定调整方案。
正定县尊重群众意愿,调整责任田,好处很多。首先,土地适当调整,方便了农户经营管理,减少了上下工的路途往返。第二,提高了土地利用率。第三,有利于作物的倒茬和作物布局,充分发挥农户的自主权。第四,激励了农民种地养地的积极性,克服和避免了掠夺式经营。永安公社70个生产队,调整责任田后,在500米方田中间划出一条道路,并调整了机井布局,实行了井泵包干到户,群众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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