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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处理伺机报复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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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5
第5版()
专栏:编后小议

加重处理伺机报复者
方 芳
犯罪分子郭章武获释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给审理原案的工商管理干部邓伯元写恐吓信,口出恶言,态度蛮横,令人气愤。
在这封恐吓信中,郭犯自称是“亡命之徒”,与工商管理干部“有不共戴天之仇”。郭犯所发泄的,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不满。
我们强调把经济搞活。这个“活”,是要把以往那些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框框去掉,让多种经济形式,多条流通渠道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然而,一些人打着“活”的旗号钻空子,搞投机倒把,贪污盗窃,有的甚至挖坟盗墓,贩卖起旧棺材板来了。对这类不法分子一定要予以打击,依法处置,不可心慈手软。对少数不服从管教,强词夺理,用恐吓、敲诈等手段进行报复的人,则应加重处理。
总之,对经济活动中的“蛀虫”,决不能让他们再横行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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