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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投机倒把活动有哪些特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司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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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5
第5版()
专栏:问与答

当前投机倒把活动有哪些特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司负责人答本报记者问
问:什么叫投机倒把,当前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投机倒把是在商品流通中,以非法手段牟取暴利,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破坏计划经济的违法行为。具体说,就是以获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违反金融、外汇、金银、物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非法从事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一种经济违法活动。
当前,投机倒把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违反国务院和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非法倒卖国家计划内的统购统派物资。②倒卖国家计划分配给企业的原材料,从中牟取非法收入。③倒卖各种票证和银行有价证券。④买空卖空,牟取暴利;以次顶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短尺少秤,情节严重。⑤倒卖金银、外汇、外货、珠宝、文物。⑥串通外商,在国内倒卖应出口的商品。⑦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⑧出卖证明、发票、合同,牟取非法收入。
问:处理投机倒把的原则是什么?
答:对投机倒把活动处理的原则是,违反法规规定的,按法规处理。其他投机倒把按以下规定处理:情节较轻的,没收其非法倒卖物品的部分或全部(或者没收其非法收入的部分或全部)。情节严重的,除以上处理外,并处以罚款。如果投机倒把性质严重,违反刑法第117条、118条、119条、120条,构成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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