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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银行的职能作用——七论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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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09-29
第1版()
专栏:社论

充分发挥银行的职能作用
——七论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国营企业的流动资金总额已达3,000多亿元,这是进行四化建设极可宝贵的资金力量。流动资金对于企业,犹如血液之于人体。近几年来,我们对流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一些改革,流动资金周转加快了,但企业流动资金占用多、效益差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以致全国有几百亿元流动资金周转不灵,甚至变成了不流动的“死钱”。这种状况,反映了一些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好。我们应当使流动资金更快地周转起来,把“死钱”用活,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提高企业流动资金的经济效益,要从体制、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在当前,为了使企业的流动资金加快周转,关键之一是银行要充分运用自己的职能,促进企业的进步。就是说,要通过信贷和利率的杠杆作用,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千方百计地提高经济效益。流动资金占用的多少,周转的快慢,是衡量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标志之一;任何一个企业要想成为国内外市场竞争中的强者,都必须尽最大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把加速资金周转,作为提高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个突破口来抓。如果一个企业没有经济效益或效益不高,这个企业职工的收入也要受到影响。这样的企业最终是会被淘汰的。
各级银行必须负担起统一管理资金的职能,引导企业努力实现国家计划,促进企业更好地提高经济效益。银行在集中全力保证国家重点建设和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方面,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方面,在按照社会需要增加适销对路产品方面,有极大的能动作用和广阔的活动领域。贷放流动资金,确定利率高低,要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贷多贷少,贷与不贷,要以能否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为前提。对于那些同大工业争原料、争能源以及产品长期积压的企业,必须执行加息制度,而不能用信贷保护落后企业;对于那些已经决定关停并转的企业,对于经营落后长期亏损的企业,不仅不予贷款,而且要迫使它们关厂或转产;对于那些无视财经纪律,乱拉资金或挪用流动资金的单位,必须给予信贷制裁。总之,要使那些不图努力改善经营管理,只知敞开口要贷款,吃惯“大锅饭”的企业难以再混日子。
只有给企业以压力,才能调动企业的活力,切实地帮助和促进企业提高素质。银行如果满足发放贷款的数量,而不讲求贷款的效益,实际上就是放弃了银行的职能作用。
最近,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办理原由人民银行办理的信贷和储蓄业务。这是银行体制上的一项重要改革。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后,就可以大大加强对信贷资金的集中管理和为宏观经济决策服务,有利于保持信贷的平衡和货币的稳定,更有利于各专业银行在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依照法律、法令、政策和计划独立行使职权。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对银行的干预过多,不少地区的银行还没有掌握贷款的自主权。现在有必要重申:一定要坚持信贷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让银行按照国家的政策充分行使职权,有效地促进企业加快资金周转和提高经济效益,最大限度地把流动资金管好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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