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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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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03
第1版()
专栏:

加强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本报评论员
党的信访工作,能及时地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反映到党的领导机关,成为党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重要依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信访部门在平反冤、假、错案,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纠正不正之风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很大成绩。近一两年来,来信来访中对党纪处分不服和要求落实政策的申诉案件下降,但检举和控告党员、干部的案件上升,说明党风还没有根本好转,广大党员、群众对纠正不正之风十分关切。中纪委根据十二大提出的实现党风根本好转的任务,在今年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会上指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从过去把主要精力用在查处党员违纪案件,转到现在着重抓执政党的党风问题上来,这是指导方针上的重大发展”。最近召开的全国纪检系统信访工作会议,进一步贯彻这个指导方针,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围绕端正党风开展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的信息作用、反馈作用、监督作用和保障党内外群众民主权利的作用,使信访工作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实现党风根本好转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对这几年信访工作的成绩应当肯定,同时也要看到它同中央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还不适应,应该加以改进。主要表现是:一些地方对来信来访的处理不负责任,互相推诿,以致相当数量的来信和上访人员在中央、省、地、县间上下循环,或在中央、省各部门间左右循环,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多,结案效率低。有的不善于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向党委提供刹风整纪信息。
党委重视信访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各部门认真办案,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但是,有的党委领导同志不把做好信访工作看作是整个党委、纪委的职责,只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有的甚至把信访工作当成应付群众、为领导“挡驾”的事务工作,对信访部门提出的案件不讨论,反映的情况不研究,遇到的困难不解决。这些都说明,有些党委、纪委的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信访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上。党的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党员、群众通过来信来访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对党员干部实行监督,对党的工作和国家建设提出批评建议。认真处理信访反映的问题,可以检验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使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完善,十分有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推动各项事业更加顺利地发展。对于这样一项找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各级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鉴于不少地方的信访工作还处于比较被动的状况,今后,一方面要引导群众有秩序地进行信访,减少不必要的往返奔波,力争把应由基层解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以减轻中央和省市的压力和个人上访的花费。更重要的是,主管部门要建立责任制,尽职尽责,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县委、县纪委面对基层,应实行多办少转的原则,凡属应在基层解决的问题,就应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凡是自己职权范围以内的问题,就应当主动去处理。中央和省市信访部门,主要是综合反映情况和督促、检查下级办案,并协助纪委处理少量典型案件。属于哪一级管的人和事,由哪一级组织负责查处,不得推拖。上级党委、纪委批转的案件,承办单位要抓紧办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结果。长期不办又不报告原因或颠倒是非、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渎职失职者要给予纪律处分。无论哪一级,对检举、控告人要注意保护。不准把检举、控告材料转到被检举、控告的人手里。对于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进行打击报复者,要从严处理。对捏造事实,诬陷同志和无理取闹屡教不改的,要根据情节轻重,按党纪国法论处。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很辛苦,领导同志应多加关怀和支持。
胡耀邦同志在一个批示中指出:“每个领导干部平均每天要看一两封有典型意义的群众来信。首长的秘书不能借口爱护首长而任意扣压。”这是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的一个有力措施。作为一个领导者,经常从来信来访中选出典型事件加以处理,是做好领导工作所必须的,信访部门要经常主动选些典型信件提请领导同志阅批处理,用典型带动一般,努力把信访工作做得更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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