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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经委下达扭亏指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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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05
第1版()
专栏:

财政部国家经委下达扭亏指标
亏损企业亏损额要比去年减少百分之三十以上;完不成扭亏指标的企业,不准提取减亏分成,相应扣减企业基金;连年严重亏损企业,坚决关、停、并、转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 财政部、国家经委最近联合下达了工业企业扭转亏损的指令性指标:要求全国工业部门的亏损企业今年的亏损额比去年减少32.1%;石油、化工部门年内要消灭亏损,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工业亏损企业今年的亏损额要比去年减少30%到40%。
据新华社记者了解,近几年来,我国有些工业企业亏损相当严重,扭亏工作进展不快。据统计,今年1至8月,国营工业企业的亏损额仅比去年同期减少19.8%,同国家的扭亏要求比,存在着不小的差距。
为了尽快扭转企业的亏损,财政部、国家经委在下达扭亏指标的通知中规定:对那些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完不成扭亏指标的企业,不准提取减亏分成,并相应扣减企业基金。对计划外亏损,各级财政一律不予弥补。对连年发生严重亏损而生产的又是长线产品的企业,要坚决实行关、停、并、转,并停发奖金。在限期内提前扭亏的企业,应给予适当鼓励;对扭亏做出显著成绩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予以表扬。
财政部、国家经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抓好企业的扭亏工作,要结合企业整顿,逐户分析亏损原因,制订扭亏规划,明确努力目标,提出有效措施,把指标层层落实到企业,切实保证完成今年的扭亏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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