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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通告个体户依法纳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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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08
第2版()
专栏:

财政部税务总局通告个体户依法纳税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最近发出通告宣布:个体工商业户必须依法纳税。
通告说,凡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业户,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的税收政策、法令,自觉地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通告指出,个体工商业户要如实记载进销活动,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提供情况和资料,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对弄虚作假、隐匿不报、拖欠税款的,应按国家税收法规,给予处罚。
通告重申,对个体工商业户偷税、抗税等违法行为,应按照国家税收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偷税、抗税罪的,以及殴打税务干部、围攻税务机关,构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的,应送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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