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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毒薰人事件不断发生 市民生煤火取暖应注意防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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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6
第6版()
专栏:

煤毒薰人事件不断发生
市民生煤火取暖应注意防范
本市市民因烧煤火取暖致遭煤气薰死的事情近来连续发生。据统计半月来被煤气薰死者已有八人。本月十五日二区口袋胡同四号住户郭沈氏因中煤毒摔伤致死。二十日晚三区小后井十号住户赵多生将火添煤后放于屋内,半夜因中煤毒昏迷,以致棉被着火后被烧死。此外,六区草厂五条二十七号住户程陈氏、小桥三十二号住户王仲臣之女小琴、四区公用库五十号住户刘润之子刘山泉、大众实业公司苏打厂厂长王叔言、九区大川路八号大顺隆机器碾米厂厨工刘宝善等人,均因将煤火置于寝室内,睡觉后中毒身亡。因此市民燃用火炉亟应引起注意,凡在房间内燃烧无烟筒煤火炉,必须留下通风窗口,以流入新鲜空气并排除煤气,这个通风窗口,最好留在屋的较高部分。夜晚睡觉应将无烟筒火炉移出屋外。有烟筒的火炉不应将烟筒开关闭上,否则煤气因不能由烟筒泄出而充溢室内,同样可以中毒。市民如发现中煤毒情形,应将中毒者抬出放在空气流通的屋子,注意保暖,以免受冷。重者宜速送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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