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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轻率处理反革命案件 正定县府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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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6
第1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批评的反应

对轻率处理反革命案件
正定县府的检讨
我县恶霸地主房洛雨反攻倒算,杀害我村长康玉环同志事件,已经处理。兹对江龙同志所询一、二两点(见十月十四日人民日报)检讨如下:
这一事件发生后,原应由县府司法科深入群众调查,县领导机关并应派得力干部去了解与安慰康玉环同志家属,并对反革命分子及时严正处理。县府并没派人去安慰康玉环同志家属,且更没有到该村去调查,即轻率将恶霸地主反攻倒算杀害村长案件,判决成大车压死了康玉环同志。对于凶犯判刑则轻重倒置,次犯房黑狗判处四年徒刑,主犯房洛雨则仅判处半年徒刑;后因村干部受贿来保,即又将凶犯释放。
对这一案件的处理经过,经我们深入检查,发现我们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政治上麻痹大意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待判决发出后,康玉环同志家属不服,到县申述时,县领导机关及法院却没有很好地考虑他不服的理由,就又给康玉环四百斤米作埋葬费完事。似这样不听群众的呼声,不考虑人民的意见,不经调查,马虎判决又随意修改判决,都是我们的错误。由于这种错误的存在,就助长了反革命分子的气焰,打击翻身农民的生产情绪。
该案因江龙同志的控诉,经上级司法机关判处房洛雨死刑,房黑狗徒刑七年。房洛雨已于十一月二十七日执行枪决。
正定县人民政府 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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