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岂能以扯皮对扯皮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11
第5版()
专栏:

岂能以扯皮对扯皮
王大可
本报收到一封党员来信,题为《找党》。笔者不禁为之一惊:过去战争年代,斗争环境复杂,党员与组织失去联系的事在所难免;如今,我们党已执政三十多年,党员竟然给党报写信“找党”,岂非咄咄怪事?
虽为怪事,但它确实发生在现实生活中。要“找党”的,是山东省济南医疗器械分公司的40名共产党员。1980年,为改革医药管理体制,山东省医药管理局决定济南医药采购供应站分建为医药和医疗器械两个分公司。由于此站属双重领导,改建前有关双方未经磋商,分公司虽已正式营业,党委却未被承认。从1981年1月起,医疗器械分公司一直没有建立党的组织,甚至连党的临时支部也没有。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党员没有正常的组织生活,党费无处上缴,预备党员超期不能转正,调入调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不能转进转出。由此给工作带来的困难和损失,自然可以想见。
显然,怪事的起因,在于“条条”和“块块”有矛盾。一个单位,双重领导,“条条”管业务,“块块”管党务,事关管理体制改革这样的重大问题,管业务的领导和管党务的领导互不通气,事情当然办不成。其中的是非曲直,这里姑且不论。令人不解的是,这种怪事出现之后,有关单位不是采取积极的态度加以解决,却还在那里推来推去,继续扯皮。这期间,40名党员给省、市有关领导部门写过信,甚至当面汇报过;有关部门为此事又是电话联系,又是当面交涉,直至互相发文,可问题就是解决不了。问题交到济南市,市委组织部要一商局党委“负责建立”,一商局负责同志则说:待体制改革好,再一起研究决定。40名党员的组织生活无人过问的状况已拖延二年半,他们还要等将来“研究”。看来,有关方面是决心把皮无休止地扯下去了。改革机构,本是为了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其中包括克服扯皮现象。某些人竟然以扯皮对待改革中的机构人事问题,扯皮顽症之“顽”,由此可见一斑。
幸好,这封《找党》的来信,几经周折,终于引起了山东省委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作为一桩公案,可望了结了。但以扯皮态度对待扯皮事件,却非仅此一件,不能不引起人们深思。扯皮已误事了,负责处理扯皮事件的有关方面又踢起皮球来,更误事。这种错综复杂的扯皮网,反映了现行机构和制度上的种种弊端。不改革,确实不行了;要改革,就必须真正贯彻改革精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