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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城县府不重视护林工作 连续发生烧毁山林事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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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7
第3版()
专栏:读者来信

交城县府不重视护林工作
连续发生烧毁山林事件编辑同志:
山西交城县政府,疏于保护山林,以致不到一月时间,竟连续发生三次烧山事件,共毁山林荒坡一千二百六十亩。几次事件发生经过如下:
十一月十四日,交城四区塔上、东西梁底、上娃洵等处荒山起火,共烧一千余亩,后来下雪大火自灭。起火的原因,据说是从汾阳县三道川寨子沟北山延烧过来的。
十一月二十一日二时,四区大草坪沟又起山火,燃烧约三小时之久,幸被大草坪护林小组李虎山发现,并报告上级,立即有山西省林业三分局苗副局长带领二十余人,发动邻村群众百余人,奔起火处将火扑灭。事后调查,共烧毁山林二百亩。损毁林木,因森林稠密,尚无法统计。
本月上旬,四区双家寨村孙代林等四人上山砍柴,烤火取暖,引起山火。幸有交城林业办事处宫玉林同志路过发现,才动员群众将火扑灭,经检查共烧毁山林六十余亩。
这三起烧山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交城县领导机关对护林工作重视不够,县府禁止烧坡点山加强护林工作的指示到十一月二十一日才发出来,但当时已发生了第二起烧山事件。当然,区政府也应负相当责任,十二月上旬县的扩大干部会议上对于护林工作曾作了布置,但区政府没有把指示精神很好地向群众宣传,没把保护山林工作变成群众工作,遂使人民财产再次遭受损失。我认为交城县府对此应作深刻检讨,以改进护林工作。
张旭光 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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