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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附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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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17
第2版()
专栏:

调查附记
本报记者 张书政
沈阳市第二搪瓷厂职工投书本报,反映该厂改建是一项决策失误,改建后又有许多遗留问题至今未得解决,造成国家财产的巨大损失。记者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结果表明,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二搪改建为自行车部件厂确实是决策失误。首先,它违反了建设项目程序管理的规定。1980年9月,辽宁省一轻局指示沈阳市一轻局在二搪东侧厂区内扩建自行车厂的架子、叉子、油漆车间。但是,沈阳市按照省批扩建设计方案施工半年后,擅自改变了原方案,决定二搪停产,利用二搪整个厂区和4.6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改建为自行车部件厂。这项决策,根本未经设计审批机关批准,也未经经济、技术论证等可行性研究。
其次,这项决策违背了国务院关于企业转产范围的规定。正如来信所述,二搪是生产轻、化工设备的工业搪瓷厂,转产前有较稳定的国家计划,生产任务基本饱满,产品有销路,经济效益是比较好的,1977至1980年,平均百元产值提供的利税还略高于沈阳市自行车厂,因此,二搪不属于转产范围。
二搪转产自行车部件,造成了严重浪费和一系列后遗症。沈阳市会计学会的同志调查后,从经济、占地面积和技术力量的浪费方面,算了三笔账,得出结论,二搪转产自行车部件是得小而失大。
二搪搬迁后,厂区狭小,生产困难重重。记者采访时,该厂职工强烈呼吁,应当尽快解决缺场地、缺厂房的问题,而目前的生产条件确实很差并危及到职工的安全。
沈阳市委、市政府为解决二搪转产遗留问题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个别领导同志和某些部门的官僚主义作风,致使上述问题迟迟不能解决。二搪厂职工反映,市里划给该厂的厂区,根本不敷需要,许多车间和附属设施无法安放。另外,翻建或新建搪烧、铆焊车间厂房和工具库、化工库、成品库、设备库等所需资金也无着落。
为尽量减少损失,沈阳第二搪瓷厂职工强烈呼吁:应该尽快研究解决二搪厂转产后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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