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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界动员起来,为完成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而努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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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8
第2版()
专栏:

全国工商界动员起来,为完成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而努力!
吴羡梅
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办法已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施行,这是全国工商界盼望已久的一件大事,私营企业能做好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对于本身业务的改进与发展固然能有极大的帮助,对于调整公私关系、劳资关系、特别是在奖励投资上,亦必然会有很好的贡献。
(一)为什么要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呢?这是因为国民党反动政府多年以来造成的通货恶性膨胀,使私营企业的帐面金额和实际价值相差甚巨,帐表数字,全不可靠,于是就发生了下列三种影响:(1)私营企业由于历年币制的变动,多次折算后帐面的资本额与实值脱节,原来一百万银元的资本,现在在帐面上的记载可能还不到一分钱,这是一桩很普遍而极不合理的事。投资人对于企业中自己的投资究竟值多少钱既不知道,股份就不能自由转让,企业本身亦无法吸收新的投资。企业负责人根据不正确的财产价值亦无从结出合理的盈余,即真有盈余,亦因为通货在继续贬值以及没有确实的资本额,亦很难合理分配。以上情况,都足以影响投资人对于企业的兴趣,甚至发生投资人与企业间的纠纷。还有因为固定资产不能摊提足额的折旧,就会减少了企业本身重置固定资产的力量。所以不重估财产调整资本,便使大家不愿意向企业投资,使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受到严重的影响。(2)通货恶性膨胀的结果,必然使企业在结帐时发生巨额的虚盈,一元钱的货物到年底涨到十元钱,帐面上的毛利便是九元钱,假使按照这种虚盈去课税,便成为移本作利虚盈实税,削弱了私营企业的基础,违背了合理负担的原则。解放后很多地区虽允许按物价变化计算盈余,但因财产未经确实估价,各地办法又不一致,盈余计算仍难做到确实。相反的方面,过去在反动政府统治下,为了避免虚盈实税,做假帐相当普遍。我们现在既不能继续容许做假帐,违法逃税,那就必须用重估财产调整资本这一办法来扫除这一种积习。还有在公私双方发生交易行为时,私营企业因为资本额不正确不能计算合法利润,固定资产价值不正确不能摊提合理折旧,成本便极难正确计算。所以不能重估财产调整资本,会使公私关系受到影响。(3)私营企业结帐发生虚盈,很容易因虚盈而在职工分红或发奖金时发生纠纷。所以不能重估财产调整资本,也可能使劳资关系受到影响。总之,私营企业不能有正确真实的帐目,便很难改善经营,实行经济核算,原投资人利益既乏保障,新投资人参加亦有困难。私营企业的恢复和发展因此将受极大的阻碍,这就是必须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原因。
(二)为什么现在可以办理重估财产调整资本这一工作呢?调整资本这一件事,在反动政府统治时期,虽经工商界在抗日战争中多次要求,始终不曾答应。在抗战胜利后虽然定了一套工矿运输事业重估固定资产价值调整资本办法,可是仅限于固定资产,用全国平均物价指数做标准,还要减半计算,完全是自欺欺人,脱离实际。并且在通货继续恶性膨胀下,即使重估当时有一部分正确性,亦会立即失去。所以物价不稳定,这件事是无法做的。自从今年三月统一财经工作后,财政收支趋于平衡,结束了十余年来的通货恶性膨胀,币值及物价,基本上已经达到稳定,这便提供了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先决条件。因此在五月工商局长会议以及六月税务局长会议中都曾讨论此事,认为有及早办理的必要。并决定于今年年底办理,这样就可以与通常年度的结帐结合起来,省去一次盘点财产的麻烦手续。同时政府又鉴于各大城市自去年以来,事实上已陆续在不同的时期用各种不同的计算单位(如人民币、折实单位、各种粮食、纱布、银元等)在重估财产,所以应当早些制订统一的办法,使重估财产的结果,可以作为调整资本,以及分红课税等的确实基础。
(三)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办法的特点是些什么?这个办法是今年十一月间由中央私营企业局会同税务总局,并邀集京沪津各地工商局、税务局、工商联的代表,及会计专家等在详细研讨后起草,又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的,办法中有几个特点可以指出。
第一、这个办法是有原则,同时又有弹性的,如:
(1)办法中规定全国各地区的私营企业都应于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办理本年度通常决算以后,将全部财产重估价值并调整其资本额,可是为了照顾到某些城市有特殊困难不能举办时,亦得经大行政区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暂缓举办。
(2)重估财产虽规定一律以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当地当时价格为估价标准,可是在遇到某种物价有不正常的波动,不能以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标准的时候,亦可由各地评审委员会公议合理价格为估价标准。
(3)办完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期限,规定一般以一九五一年六月三十日为限,可是对于重估财产及调整资本这两件工作,在六个月中如何规定每件工作的期限,以及有特殊困难必须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的时候,都可由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斟酌决定。
(4)办法中规定私营企业都应当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可是对于小城市及小乡镇的店铺和大市县营业范围极小又无记帐能力的私营企业,亦得由当地评审委员会酌准免办财产重估。
以上这些规定,都是鉴于我国地域辽阔,大小城市中工商业户多寡不同,私营企业的种类繁多,规模大小悬殊,美帝又正在对我们进行军事侵略及经济封锁,有些地区解放较晚,或有其他特殊任务,当地的政府机关及工商团体在人力上组织上感到不够充实,或有特殊严重情况无暇负担起这一任务时,不能不实事求是,作一些机动的规定。如东北地区由于抗美援朝工作特别紧张,中央已经允许暂不普遍进行。
第二、这个办法是坚持公私兼顾的政策,充分照顾工商业家的实际困难的,如:
(1)因为过去反动政府的通货恶性膨胀,使许多私营企业不得不做假帐,帐面上的财产并不真实。我们承认这一历史上的事实,可是现在币值物价都已稳定,做假帐这件事再延续下去,非但政府不能容许,工商界本身亦都以此为苦,急求解决。所以办法中规定重估的财产必须为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实有的财产,凡确为企业所有而并未入帐的财产,应一并盘点估价整理入帐。
(2)对于存货的估价,是规定依照同业公议价格单为标准。这价格单不能不由各地评审委员会作统一的评定,以表示当时当地的正确价格。可是私营企业在习惯上结帐时的存货价格,一般都定的比时价为低,这种稳健的习惯,应当适当地加以照顾。所以容许私营企业在自行估价时较同业公议价格单的标准酌量低估,再交由评审委员会审定。不过如超过标准高估,会影响到企业本身的安全,那是不容许的。
(3)对于重估财产后的增值,我们认为这是通货恶性膨胀所造成的帐面的增值,不能当做盈余看待;因此特别加以照顾,规定不征收工商业所得税。同时亦规定除抵销亏损外,不得视为盈余分配,以免削弱企业的基础。至于一九五○年的所得税仍照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征税;因为一九五○年的所得税,与这次的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完全是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时。
第三、这个办法是把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当作工商业家自己的事情,主要通过同业公会用民主协商的办法来进行,如:
(1)存货估价标准先由同业自己公议价格,我们深信通过民主协商的同业公议,一定会产生合理的价格,而不必由政府来硬性规定。
(2)关于重估财产及调整资本,曾有先办重估财产的意见,认为调整资本困难很多,容易引起各种纠纷。可是我们知道工商界一致认为重估财产调整资本,这两件事必须同时举办。如果资本不确定,则分派股息、红利便无标准,更难进行增资,至于调整资本的办法,在政府规定的统一的原则下,可以让投资人与企业负责人自己去商量解决。
(3)重估财产增值应转作资本及公积,对于这两者的比例,未作硬性规定。因为企业的创办有先后,公积的有无多少情况不同,由于币制的变动,资本与公积变动的比例亦不同,所以只能规定由企业负责人依据有关法令,参照过去的实收资本数额和现在的业务及财务情况自行拟定。某些企业的投资人为希望多得些股金与股息,也许主张多提资本,少提公积;可是在企业的负责人方面为了企业的稳健与发展,一定想提出适当的公积。投资人与企业负责人两者之间的矛盾,一定会经过民主协商获得统一,定出资本与公积的比例。这个比例,必须是足以鼓励私人投资,同时顾及企业基础的巩固。
此外关于各种财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债权、资产、金银外汇及国外资产、证券及投资、无形资产、递延资产、负债等估价标准,都经过详细研讨,有合理的详细规定,必为工商界所乐于接受的。
(四)全国工商界如何来做好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今年十月上海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大会,曾通过了工商界代表徐永祚、胡厥文等三十二人的提案建议中央从速公布营利事业重估财产价值调整资本办法,此项办法既经政府全部采纳,全国工商界就应当协助当地工商行政机关,做好重估财产调整资本这一工作。要做好这一工作,首先工商界必须对这一工作的意义有明确的认识。各地的工商联及同业公会,一定要以完成这一工作为明年度的中心任务之一,做好广泛与深入的宣传,使每一工商业者,都要了解这是与本身的利益有关的事,每一个人都能主动积极地毫无顾虑地来完成这一工作。
其次,工商界必须全体动员起来,才能有足够的人力做好这一工作。这一动员,必须是由工商联动员到各同业公会,由各同业公会动员到每一企业,由每一企业动员到全体股东和职工,才能够毫无遗漏地盘清存货,缜密地调查市价,正确地公议价格,合理地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尤其是有能力的大工商业应当帮助中小工商业,否则单靠政府的人力,是无法完成这一工作的。
更次,在进行这一工作中要努力做到下列几件事:
(1)要正确评定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价格标准。
(2)要使每家每户没有短报或漏估的财产。
(3)政府决不企图从重估财产中增加工商业的负担,工商业家亦不应当企图利用重估财产的机会来逃避负担,使这重估财产工作丧失其正确性。
(4)投资人应认清调整资本的目的在帮助事业发展,决不可因调整资本而要求瓜分重估财产中的增值,或甚至要求撤股,使企业反因此而陷入困境。
在全国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运动以来,全国工商业者所表现的空前的热情,是值得称许的。各地工商联继北京工商联之后签订爱国公约运动,继天津工商联之后举行示威大游行,充分表示了已经站起来的中国人民,不论任何阶层,在组织上都有了空前的团结,在政治上都已有了清楚的认识和明确的立场。因此我们亦深信全国工商界一定能做好重估财产调整资本这一工作。正因为有这样的信心,政府才不顾目前时局的紧张,而毅然公布了这一个办法。全国工商界能做好这一工作,非但可以提供了工商业恢复和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亦可以使政府对私营企业的生产能力及物资存量更增加些了解,这对于调整产销关系,制订生产计划,以及进行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工作是有很大的帮助的。全国工商界动员起来,为完成重估财产调整资本的工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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