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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财务大检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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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18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为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作出决定
十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财务大检查
要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财经纪律,对查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不能草率从事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为了促进国营企事业单位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严肃财经纪律,确保今年国家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国务院决定从10月份开始在全国开展财务大检查。
10月6日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就这个问题所写的报告,并向各地发出了通知。国务院的通知指出,开展财务大检查,严肃财经纪律,防止“跑、冒、滴、漏”,是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基本平衡的一项必要措施,同时,也有利于端正社会风气,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对查出的问题,一定要认真严肃地处理,绝不能草率从事,不了了之。
财政部对于这次财务大检查的范围、内容、检查的方法、组织领导等都提出了要求。
这次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国营企业(包括工业、交通、商业、粮食、外贸、供销社、物资、金融企业)、国家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否检查,由各地自定。
检查的内容和重点,从全国来说,要着重检查各单位是否有偷税、漏税、欠税的问题;税收的减免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乱摊乱挤成本、费用和自行提高企业各种专项基金提取比例、利润留成的情况;企业应上交国家的各项收入,包括税收、利润、基本折旧基金、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以及国库券等,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地上交了国库,有无截留、挪用、拖欠的情况;发放奖金、加班费、超额计件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助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巧立名目、多提滥发的现象,有无私分或变相私分产品、商品、物资,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有无违反国家规定乱涨价、乱摊派的情况;企业借入和归还各种技措贷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各种收入有无不按国家规定随意退库的情况;有无请客送礼、铺张浪费、突击花钱、挥霍国家资财的情况,有无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的行为等等。
财政部的报告指出,这次财务检查,主要是检查1983年发生的问题。但对个别性质严重、情节恶劣、数额较大的案件,特别是涉及经济犯罪案件,可以追溯到1983年以前。
财政部要求,这次检查一定要严肃认真,深入扎实,善始善终,收到实效,防止走过场。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认真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对那些违法乱纪的单位,绝不能让他们在经济上得到好处。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有关领导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贿受贿等经济违法案件,要组织力量查证落实,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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