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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局规定 年假、春节工资发放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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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8
第6版()
专栏:

市劳动局规定
年假、春节工资发放办法
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顷规定一九五一年年假、春节工资发放办法如下:
一、长工工资不扣,三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下的临时工,由行政或资方与职工协商办理。
二、长工与三个月以上的临时工假期加班工资,按原工资百分之二百发给,如旧例超过原工资百分之二百,可照旧例执行,三个月以下的临时工假期加班工资,由行政或资方与职工协商办理。
三、供给制、包干制工作人员假期加班不发加班费,可从轮流补假上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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