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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门前的鞭炮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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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0
第4版()
专栏:

司法局门前的鞭炮声
前些时,四川省宣汉县司法局门前突然响起了震耳的噼噼啪啪鞭炮声。围观群众水泄不通,都想看个究竟。我问你,你问他,“是什么事呀?”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1959年5月至1961年4月期间,宣汉县航管站发动工人储蓄,从每个工人工资中抽出5%的现金存入木船组。1962年5月航运公司撤销,这笔钱划分给各木船社,城关木船社将款以专户存入银行。工人一再要求索回存款,到处反映、申诉、控告,长期得不到解决。宣汉县法律顾问处,根据工人代表孙久永等人的自述,接受代理。律师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后认定,此款属于互助储蓄性质,应退给工人。尽管历时太久,帐务分散,数额不清,但法律顾问处的同志在有关单位的支持下认真清查帐务,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查清应退给工人的这项储蓄款为32,990元。宣汉县交通局立即行文责成城关木船社分两期将款退还给工人。
这个拖了二十多年的老大难问题获得圆满解决,工人们十分感激,要办宴席招待律师。法律顾问处的领导和律师反复给他们做工作,婉言谢绝说:工人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一定不能那样做。依法办事是我们法律顾问处和律师应尽的光荣职责。工人们心里过意不去,便买了一个写着“秉公执法”四个大字的匾,系上红绸,选了个赶场天,放起鞭炮,来到司法局,送给了法律顾问处。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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