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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草”正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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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1
第8版()
专栏:群言录

为“草”正名
隋启仁
多少世代以来,“草”的名声不好。因袭下来的错案,该是纠正的时候了。
遥想我们的祖先神农尝百草,“一日遇七十二毒,饮茗而解之。”你看,神农他老人家一天中毒数十次,这固然是“草”的作用;但最后解救他的仍然是“草”(即所谓茗,类似今天的茶)。可见,这时的“草”,有功有过,在人们的印象中还不算很坏。但到了战国和秦代,“草”的名声就每况愈下了。孟子就讲过:“在野曰草莽之臣”;《吕氏春秋》中说:“草,秽也。”都把“草”当成了贬义词。唐宋之际,人们把茅屋称为“草堂”,诗人杜甫、白居易都住过这种陋室;封建统治者把农民起义军称之为“草寇”。总之,与“草”字沾边者,都不够好。现代的一些人,又常把不好的事物称之为“毒草”;把没有本事的人,叫做“草包”;人们又常讲要锄草,甚至还要“斩草除根”而后快。似乎是“草”没有什么用处,甚至与人们势不两立了。
其实,这看法是很不符合科学的。
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事物是互相联系的。草与人类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因为地球上有草,才有畜牧业,才有肉食供人类享用。草是人类食物链中的基础的一环。保证足够数量和质量的草,才能保持生态平衡,才能使人类生活得安宁而美好。长期以来,我们许多人不懂此理,搞什么“向草原要粮”,致使草原缩小、退化,影响了牧业,也影响了农业。把青山绿水变成了秃山浊水,水土流失,土壤变贫瘠,造成气候异常,或者干旱,或者山洪暴发,损失很大。不久前,中央领导同志视察祖国大西北,号召大力种草种树,开发和建设这块宝地。这才是因地制宜的正确途径。
最后,不消说,那些长在农田中与禾苗争营养的杂草它是要及时除掉的,将其化为肥料或饲料,这也算是适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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