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阅读
  • 0回复

制止盈利户“留一手”严禁亏损户弄虚作假 哈尔滨市采取紧急扭亏措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3-10-22
第1版()
专栏:

制止盈利户“留一手”严禁亏损户弄虚作假
哈尔滨市采取紧急扭亏措施
据新华社哈尔滨10月21日电 (记者王辅捷、谢金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最近采取紧急措施,制止盈利企业“留一手”,亏损企业弄虚作假,把亏损转到明年的错误作法。
今年1至8月份哈尔滨市工业企业上缴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8%,亏损企业的亏损金额增加16.8%。目前这个市经济效益差的状况仍没有改善。一些盈利企业感到全市减收已成定局,不如“歇歇脚”,留点劲明年使;有些亏损企业为了调整工资或多留分成,采取虚列成本,虚增利润的作法。为此,市政府决定:
——已经完成利润指标而又有增收节支潜力的企业,要以大局为重,力争为国家多作贡献。并明确规定,凡是超额完成原定上缴利润指标的,不论主管局是否完成利润计划,市里要保证企业的分成。
——对企业今年自报的生产、盈利或扭亏的情况,认真检查核实。不准企业为了调资和分成制造减亏盈利假象,挖国家的“肉”。如发现弄虚作假,不但企业职工工资不能调整,而且还要追究领导责任,给予经济制裁和纪律处分。
——完不成扭亏计划的企业,不准按计划提取分成,不准发奖金;经过主观努力可以扭亏而到期没有扭亏的企业领导干部,要就地免职。
——企业要生产适销对路产品,同时要积极处理积压产品。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