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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法院积压房产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已督促其迅予处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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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0-12-29
第3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批评的反应

津市法院积压房产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已督促其迅予处理编辑同志:
本年十二月十六日你们寄来关于读者周凯诚与刘慎之产权纠纷案所谈在天津市人民法院积压一年多始终未判,因为本院不了解该案具体事实,又不知津院之处理经过,故已将原件交天津市院王笑一院长查明即予解决;并且告诉他如不能迅速解决,亦须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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